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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犯罪嫌疑人刘佳豪涉嫌诈骗一案,于2025818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本案被害人施磊、秦雯、杨林翰等人告知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5818

附:

1、承办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吴国星,电话021-36558399

2、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pdf

3、听取被害人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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