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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犯罪嫌疑人夏文彪集资诈骗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21年1月28日交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犯罪嫌疑人夏文彪(上海紫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集资诈骗案涉案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9日

 

 

附:

1、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3、   刑事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表。

4、   联系人第三检察部仇伟根,电话36558503。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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