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市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奚山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和上海检察“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工作目标,按照“树匠心、求极致,夯基础、树品牌”的总体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参与谱写新时代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篇章,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保驾护航。 一年来,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1105件,同比上升14.39%。其中,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7人,提起公诉559件742人,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84件、公益诉讼案件71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1件。同时,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为1:1.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6%,精准量刑提出率、采纳率分别为87.3%、97.8%,4项核心办案指标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强化人民城市法治保障,共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崇明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在防控疫情、服务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切实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打好检察环节防疫战,精准打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妨害公务等影响防疫秩序犯罪案件3件3人,连续7个月对区看守所开展同步封闭检察,确保监督不留盲区。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出台服务疫后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意见、重点项目清单,联合区工商联在长兴检察室、崇明生态企业集团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专业司法供给。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作《疫情防控期间违法风险提示及案例》《服务民企发展白皮书》,开展专题讲座、“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法治指引。参与疫情联防联控,660余人次志愿下沉G40崇启检查站、长横渡口、社区村(居)、浦东机场等一线,135人积极捐款捐物,努力在防控疫情中展现检察担当。 着力提升群众平安指数。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办理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群众身边的犯罪案件324件369人。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从严从重办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宋小甦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人均获判实刑,其中宋小甦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快捕快诉全市首例买卖驾驶证积分团伙犯罪案件23件68人。明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及时办理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案件31件53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理朱建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向家具市场、酒店管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点乱象。建立办案检察官值班接访工作机制,落实213件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与区委政法委、信访办等6家单位接待“华澳”融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访投资人,提升风险化解质效。主动关心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群众,针对性落实11名涉案当事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对接群众司法需求,结合办案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45次,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最高检防治校园性侵“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针对1件教师猥亵学生案件,向区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坚决做到“零容忍”。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及时关注部分校园采光、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向区教育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更换全区959间教室灯管及配件、规范设置饮水设备,实现个案问题“一揽子”解决,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就1名未成年人家中房产冻结可能失学问题,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督促及时纠正裁判。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授课、远程直播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二、打造生态检察崇明样板,服务更高品质的绿色发展 自觉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用检察智慧参与提高地区生态“含金量”,争当全国范围内生态检察的排头兵、先行者。 建设生态检察升级版。完善服务生态岛建设配套制度,出台服务花博会十条意见,签订保护花博会知识产权以及办博期间未成年人权益的协作协议,设立驻花博会检察官办公室,加强重大项目检察保障。建立驻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生态检察工作站,实现崇明重点生态承载区工作全覆盖。联合区水务局、长兴镇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与区教育局共建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以更实举措参与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协同市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共建生态检察研究基地,形成生态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孵化平台。努力擦亮生态检察工作名片,在上海检察机关基层院品牌建设风采展示评比中,入选“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扩大合作共赢朋友圈。承办沪苏浙皖检察工作座谈会,与宝山、江苏太仓、海门、启东检察院共建长江口生态检察协作联盟,以更高站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联合黄(渤)海沿线六省十五市签订黄(渤)海湿地生态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协力呵护“地球之肾”。创设“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机制,将正副检察长纳入崇明13条重点河道河长标识,并增聘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更大力度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与崇明海警局、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渔政管理检查站协作机制,设立全市首家派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确保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同步介入、同步监督、同步治理。 担当破解难题生力军。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守护人”的神圣使命,努力在服务发展中主动作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水安全”,办理上海首例长江经济带跨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完成白茆沙水域过驳区、浮吊船只整体迁移整顿,彻底排除东风西沙水源地上游污染风险,该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及时跟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以及区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参与推动浦明码头违规占用长江岸线、窨井盖安全隐患、“一枝黄花”物种入侵等顽疾解决,提升检察保障能级。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利用电捕鱼系列案件被告支付的赔偿费用,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委购买、增殖放流2.9万尾鱼苗,推动水域生态修复向好。 增强公益诉讼实效性。贯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争取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出台决定,凝聚区级层面公益保护共识。加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办理小区电瓶车违规充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9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切实将诉前作为解决问题最佳阶段,推动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16件,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解决问题39件,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优效果。坚持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聚焦农贸市场售卖散装猪肝、小区围墙安全隐患等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对标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更高质量的法律监督 深入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切实提升法律监督供给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寓监督于配合,公检法联合会签2份犯罪线索移送协议,加强犯罪线索的刑事诉讼全链条审查。落实常态化监督举措,联合区公安分局建立公检季度例会、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深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积极贯彻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联合区司法局签署合作意见,推动社区矫正环节工作衔接和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出台专门办法,实现刑事诉讼监督在院内的集中归口管理。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制定醉驾、交通肇事、盗窃等6类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落实少捕慎诉政策,引导类案依法规范办理。 夯实刑事诉讼监督基础。紧盯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提前介入引导取证14件111人,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7件8人,监督撤案3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侦查监督通知书32份、检察建议书10份。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5人、不起诉17件2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33件4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1人建议取保候审并获采纳。跟踪“高墙外”的刑罚执行,向判决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2名社区矫正人员漏管问题。 强化重点问题精准监督。加大对刑事办案中一类问题的跟踪关注,推进解决执法司法难点、堵点。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监督撤案22件,督促补充侦查4件,建议上网追逃2件。积极开展醉驾、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专项检察,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纠正取证不及时等影响办案质效问题。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约谈26位民营企业主,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简化外出请销假手续等建议。持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抓获收监2名在逃犯。 提升民事行政监督效果。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组织全员培训,开展法检联学,确保将立法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始终。参与整治民事虚假诉讼,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份,其中4件法院已裁定撤销原审判决、调解并驳回原审原告起诉,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民事案件立案“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区法院500余件案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份并获回函。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及“回头看”活动3次,监督评查案件41件,向区法院、区卫生健康委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获回函。与区法院会签协议,派员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落实政法领域深化改革,实现更高效率的司法办案 立足改革新形势新阶段,制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清单,积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持续优化“案-件比”。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将1:1作为最佳“案-件比”,着力减少案件不必要的司法程序,降低当事人讼累。出台提升办案质效等制度14项,规范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办案标准,强化同步审核把关。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组织办案质效情况专项检察、年度专题通报,常态化开展监督评价,推动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2020年,我院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为1:1.2,“件”同比下降1.08,减少了约600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有效推进简案快办。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兼顾公正与效率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和谐。密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简化文书制作、流转、办案衔接程序,打造刑事办案“快车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考虑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在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律师意见的前提下,确保量刑建议客观、全面、精准。用心探索不同案件的量刑参考标准,制定办案细则,与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采纳率。2020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35件683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507人。 压紧压实办案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修订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切实树立以办案质效、业务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并将个人绩效与基层院考核、条线考核有效对接,将责任传导至部门、压实到检察官。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常态化推进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个案评鉴,加强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正副检察长办理恶势力团伙犯罪、非法加工河豚鱼致人重伤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21件,牵头研究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等前沿重点课题4个,发挥表率作用。 应用现代科技助力。积极开展“云办案”“云会议”,通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办案240次,与市院、分院视频连线188次。全面应用检察工作网,实现非涉密刑事案件公检法“一网通办”。用足用好检答网,引力借智解决司法办案疑难问题。持续推进网上办案信息公开,在12309中国检察网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965条、法律文书638份。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智能化水平,配齐配全快速检测设备,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室,开展河道水质、食品品质检测30余次。 五、强化检察队伍从严管理,锻造更高素质的检察铁军 准确把握新时代队伍新趋势,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争做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切实将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将“四史”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双周政治学习范畴,进一步知古鉴今、明确方向。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开展网上答题、专题讲座、参观考察、PLUS演说会等活动38次,让党的初心使命更加深入人心。实施政治素质“可视化”考核,将干警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等纳入评价范围,以“积分制”盖章记录,每季度通报表彰,强化正向引导激励。落实“十必访”制度,党组成员上门家访干警22人次,将关心关怀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宪法宣誓、退休欢送仪式,增强职业尊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深化“党旗瀛风”党建品牌。重视支部建设,出台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方案,8个党支部以“瀛洲卫士”“蜂之巢”等开展品牌创建、主题活动,进一步将党建工作的“红色动能”传递到各个“神经末梢”。突出党建引领,先后号召132人次参与义务清洁、交通引导等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组织种植检察公益林等志愿服务,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点工作突破,让党旗飘扬在关键时刻和关键一线。培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志愿者31人次,引导全院干警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注重核心素能培养锻炼。坚持实案实战实训导向,组建40岁以下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的“青训班”,落实一周培训、一周竞赛的“1+1”轮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能力短板,开展与松江检察院对抗辩论、实务答辩竞赛等岗位练兵20次。坚持目标导向,选派7名干警赴最高检、市检察院、市检二分院学习锻炼,组织11名新进干警到一线业务部门跟班学习。全年共有4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市、区级表彰奖励,包括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等集体荣誉,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等个人表彰。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年度责任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规定,落实中层干部党风廉政“两清单一承诺”,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常态化组织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对说情打招呼情况“逢问必录”,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专题教育,通过支部学习、双周政治学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探索发挥第六检察部“管事”“管案”与检务督察部“管人”的职能优势,围绕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司法办案关键环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廉政讲评、检务督察、案件检查51次,以“严”的主基调把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六、坚持检察为民初心使命,接受更高标准的外部监督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切和感受,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 融入区委工作全局。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制定《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接受上级领导监督,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出席重要会议7次,书面报告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重点工作28次,参与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题协调会、工作例会12次。主动将区委关注的焦点作为检察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破解刑事犯罪、影响民生保障等顽瘴痼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检察、服务民企发展、半年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开展载重车辆损坏道路公益诉讼、服务花博会等专项行动。健全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机制,通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办理代表建议21件。持续深化代表联络制度,向区人大代表线上发送视察活动菜单,开展网络“云公开”、实地参观等活动28次,赴乡镇召开专题座谈会9场,更细、更实、更深地做好精准联络。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接受专业履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公开活动15次。自觉接受司法办案监督,聘任12名代表委员、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担任特邀听庭评议员,对检察官出庭表现开展不打招呼“推门听庭”、案后评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社区群众、在校学生开展主题参观、模拟法庭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来院群众达210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积极传播法治理念。扩大新闻宣传传播力,通过参与“检察长在线”等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服务民企、预防赌博、道路交通安全等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新媒体、传统媒体发布报道1300余篇,做好服务发展检察文章。强化精品意识,升级改版“马博士小课堂”“检察官微讲堂”等普法视频栏目,用群众语言讲述生动鲜活的法治故事。参与实时普法、精准释法,在崇明电视台、崇明广播电台、崇明报开设专栏,在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平台设置服务菜单,并开展法治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等“五进”活动,通过专题授课、小品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2020年,我院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重刑轻民”“刑强民弱”的情况还未根本转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夯实,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高,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四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司法能力与一流标准仍有差距,业务尖子、专业人才短缺的困境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难点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博会举办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精做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积极主动融入地区发展大局。聚焦服务“六稳”“六保”、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关键任务,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跟进跟上做好司法保障,更好展现检察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平安崇明建设,参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立足崇明生态资源禀赋,深化跨区域、跨职能合作,携手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共同体,切实履行好服务生态发展的检察使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平等全面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运用法律智慧开展普法工作,自觉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筑牢法治信仰。 二是坚持不懈维护司法办案公平公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刑事诉讼少捕慎诉慎押,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环节精准监督,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学好用好民法典,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彻底扭转“重刑轻民”观念,努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并将民法典的法治精神运用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积极、稳妥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准确把握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优化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精益求精推动业务质效持续向好。坚持将深化改革作为永恒主题,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着力构建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深化运用“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核心指标,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最优。切实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务督察,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保障社会各界更加有效地参与、监督、评判检察活动,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提亮法治“底色”。 四是久久为功锻造素质过硬检察尖兵。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四史”学习教育,形成常态长效教育机制。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在参与地区发展中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强化分层分类岗位练兵,开展干警立体式评价、选拔、使用,坚持不懈提升核心能力、锻造核心团队。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织紧织密廉洁办案“防护网”,打造一支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面对新发展形势,崇明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向党的百年华诞交上一份优秀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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