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大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聚焦平安建设,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共批准逮捕9件89人,提起公诉9件89人。 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追捕追诉漏犯32人。 紧盯多发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起诉“套路贷”案件11件39人。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及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6份。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777人、提起公诉13562人,同比分别下降6.6%、8.7%,办案量连续五年位列全市前五。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84人。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提起公诉2970人。 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提起公诉542人。 保持对“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提起公诉2065人。 坚决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提起公诉2347人。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领域,共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19件。 全力维护检察环节安全稳定,妥善处理群众来访2966批4019人。 所有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9人、提起公诉113人。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57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51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部分商户违规雇佣童工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联合执法整治。 对5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对2名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支持近亲属或有关组织提起监护权变更之诉。 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开展法治教育160余次,受众8万余人,获评最高检“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 (二)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国家战略实施。 研究制定《关于聚焦服务G60科创走廊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上海检察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我院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22条具体举措。 主动维护区域创新发展环境,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提起公诉72件150人。 深化综合性法律服务,依托G60云平台开设“空中讲堂”,检察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直播授课,累计3.4万人次观看。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20件45人、提起公诉19件49人,办理的谢某某哄抬口罩价格案、余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入选最高检、公安部涉疫典型案例。 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对60名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少捕慎诉;主动走访区工商联,编发《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综录》。 积极参与区域疫情联防联控,累计参与机场、道口、村居等一线防控志愿服务520余人次。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267人。 坚持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紧密结合,依法稳妥办理了“宗客网”等重大敏感案件。 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十一条意见,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提起公诉388人。 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加大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力度,监督纠正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案件79件96人。
协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件14人,制发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5份。 深入细致开展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平稳转隶、顺利交接。 建立健全与区监委、区法院工作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案件85件86人,决定逮捕9件9人,提起公诉72件73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2件23人、监督撤案107件124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或不规范等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98份。对153名不构成犯罪和2160名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736人追捕和追诉到位。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院抗诉12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0份,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制发财产刑执行监督法律文书76份,监督法院执行到位450万余元。 民事行政检察做实做强。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3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5件。 强化对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60件。 落实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专项工作要求,集中评查区法院案件500余件。 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就涉及虚假诉讼生效裁判案件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7件。 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区法院、行政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35件。 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件。 报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设立行政检察协调小组。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 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00余条,立案23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4件,推动诉前磋商149件。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5件。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跟进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等线索调处。 连续五年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成立全市首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揭牌成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松江实践基地”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连续参与承办面向全国的“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大赛。 (四)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根据不同办案主体和业务类别精准“放权”。 推进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294件,审批、审核案件16070件。 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共监控案件6558件,评查案件5919件。 强化业务数据收集、管理,建立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机制。 持续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大力推进业绩考评系统全覆盖应用。 稳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2018年将16个部门精简为6个业务部门和4个司法行政部门,2021年增设公益检察室。 积极开展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设置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等5个专业化办案组。 同步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改革后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16.5%,“案-件比”从1:1.74下降至1:1.05。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8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 推进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同步录音录像覆盖率100%。 探索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试点工作,制定常见罪名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表及不捕不诉标准,及时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五)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 创设“红色检行者”党建品牌,获评区级机关“一支部一品牌”优秀案例。 与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签订共建框架协议,探索构建军检双方相互协作的党建新格局。 持续开展“松检之星”评选。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 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模拟讯问、对抗辩论等岗位实训活动61次,建立新老结对带教机制,强化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培养。 与区法院共同实施全市基层检察系统首次互派青年干部交流计划。 与多家高等院校签订检校合作协议,成功获评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坚持以从严治检为保障。 制定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深化“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14项,推动建章立制22项。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填报工作,常态化开展办案规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检务督察53次。 (六)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先后报告法律监督、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 邀请人大代表出席重要会议、视察特色工作、观摩司法活动等200余人次。 制定落实《关于重要司法文件、法律文书向人大报备实施办法》,报备检察建议年度分析5份、重要检察建议13份。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年度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政协提案。 邀请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人民参评员等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听庭评议等活动280人次,公开案件信息17265条、法律文书10131份。 举办“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1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 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发表宣传稿件4466篇、策划法制新闻及电视专题片128部,2名检察官到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宣讲。 我院连续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9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精品案例,2人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业务能手”称号,3人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8人获上海市检察机关“三优一能”称号,16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秉持新发展理念,改革辟路、创新求实、唯实唯干、拼搏奋进,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担当作为,以更高的站位服务松江高质量发展。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的举措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三是强化履职尽责,以更大的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坚持强基固本,以更高的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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