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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日期:2020年02月27日

 

      

2月21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束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20年2月5日起,束某某在明知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出售大量一次性医用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骗取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0余万元。

2020年2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束某某在本市杨浦区一商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束某某如实供述了诈骗犯罪事实。

案发后,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及时介入,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办理细节,引导取证并提出侦查意见。

2月20日,公安机关以束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逮捕。虹口区检察院认为,束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2月21日,虹口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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