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间裁判”赵丹: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个角落

时间:2014-08-12

陕西北路、昌平路繁华路口转角处,是静安区唯一一个社区检察室,也是全市面积最“袖珍”的社区检察室——静安区检察院江宁检察室。

  面积不大,来往的居民却不少:不时有人前来咨询问题,反映情况,或者只是过来坐坐。

  一名身着制服的女检察官笑脸迎人,眉宇间依然透露着英气,这正是静安区检察院江宁检察室主任赵丹。

  我们曾在影视剧里无数次见识过女检察官、特别是刑事检察官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干了10年刑检工作的赵丹,如今出现在社区检察室,赵丹坦言:“太不一样了。”

  这个小小的社区检察室,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基层刑事执法监督、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等工作,也是接受群众申诉控告的窗口。

  “过去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罪与非罪。”如今,赵丹却希望做好群众和派出所、司法所之间的纽带:“更希望通过我这个纽带,让阳光照进社区每一个角落。”

  “居间裁判”,  一手拉群众一手拉司法部门

  “明明对方有错,派出所的警察也认可了,怎么连案子都不立?”去年11月,江宁检察室走进了一位生气的老人,控诉昌平路派出所民警“不立案、不作为”。

  安抚好老人的情绪,赵丹立即和同事一起翻开了案件的卷宗。原来,一对夫妻闹离婚,双方父母相互指责,到后来干脆各自找人,最终演变成一出寻衅滋事的闹剧,连110也到了现场。最后派出所从中调解,并未立案处理。

  这下当事一方可不干了,认为自己受了欺负警察却不管,“肯定是背后有人走关系”,于是投诉到社区检察室。

  但赵丹和几位检察官反复研究卷宗、约谈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这一案件的确事出有因,双方都有部分责任,而且并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情节属显著轻微,派出所不立案的理由是成立的。

  尽管裁决已经做出,但赵丹和同事并不是简单答复当事人“此案不立案理由成立”,而是反复告知派出所处理这一案件时所持的公正态度,并解释了当事一方对办案过程中的疑虑,解开当事人“警察办人情案”、“对群众的事情态度冷漠”等猜测。最后,赵丹和同事还引导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丹说:“自己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居间裁判’,一方面对派出所的执法行为展开监督,规范他们的履职行为,另一方面也要从事件的初始阶段就予以准确引导,促使群众走合法诉求之路。”

  要做好“居间裁判”,不光要有公正的态度,更要有解决问题的智慧。

  最近,社区里一名谢姓父亲找到赵丹:“孩子太不懂事了,确实该罚。但是他年纪这么小,犯了罪今后要跟一辈子的,这可怎么办?”

  赵丹一问才知,这个孩子在普陀区一路口违法被交警拦下来了,没想到孩子不以为然居然撞上交警,结果被以妨碍公务“抓进去”了。父亲万般无奈,只能到社区检查室来“求情”。

  孩子尚未成年,按照相关法规孩子的确可以不予以起诉。赵丹立即跟相关部门沟通,最后对这个孩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眼见自己被“放出来”,孩子仍不觉得自己错在哪里。赵丹看在眼里,跟孩子父亲商量,决定让孩子跟交警“一天体验生活”。

  一天做下来,孩子累得精疲力竭,深深体会到交警的辛苦。他主动找到赵丹要向之前撞过的警察认错,并且表示“接受监督,绝不再犯”。

用老百姓的方式, 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一走进江宁社区检察室,总有年轻的检察官和工作人员会迎上来问。

  和检察院的威严肃穆不同,社区检察室洋溢着一种轻松惬意的氛围。有些居民说,社区检察室没有那么浓烈的“机关味”,多了一分人情味,有时路过还会来要杯水或上个洗手间,“比较随意”。

  这种“随意“的氛围正是赵丹和同事们精心打造的。这样,居民群众来到检查室咨询求助时,才能真正“卸下心防”。

  赵丹仍然记得那是某一年的419日,一个心事重重的中年男子探头探脑地走进了江宁检察室。

  当班的检察官倪靖认出了这张“熟面孔”,几天前他曾经走进检察室,但接了个电话就匆匆走了。

  面对检察官的耐心询问,这名42岁的男子徐某讲出了自己的故事:高中毕业后一直打零工,家中还有母亲和儿子要养,生活很拮据。

  1995年至2005年,为了银行办信用卡的赠品,徐某先后办了3张卡。2008年,他迷上赌博,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高利贷。徐想起了信用卡,又办了3张,用6张信用卡多次透支,从支付家庭消费到偿还赌债,后来甚至套现赌博。从201111月起,银行每月电话催款、寄催款单,但他已无力还款,也不知所措。

  “当时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坐在那儿腿都在抖。”赵丹回忆道,检察官告知他已经涉嫌犯罪,建议他去自首。几天后,徐某在母亲陪同下到检察室自首。

  “他什么也不懂,我们就一路跟踪帮教。”赵丹和同事们陪徐某走过了人生最灰暗的时期:向公安机关出具自首证明,建议取保候审;查明各项证据,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这是上海首例向社区检察室自首案被公诉的案件。检察官还鼓励徐某写了还款计划,每月只留基本生活费,其余分批还款。

  今年1月的一天下午,徐某推开江宁社区检察室的大门,这一天他社区矫正期满,特地来感谢大家。

  这让赵丹很感动:“现在他打三份工,一个月收入9000多元,再也不赌博了,人也胖了一圈。”

  “很多社区群众对于法律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我们就是要用让他们理解的方式引导他们守法。”赵丹回忆,过去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是上大课,如果不发礼品就没有人来。

  为此,她和同事在居民中展开调研,把法治宣传渗透到居委会组织的活动中去,用相声小品来说法,不仅通俗易懂,而且特别受欢迎。

  “到社区检察室近两年,是我工作10多年来收到谢谢最多的。”说到这里,赵丹笑了。

刊登于《静安时报》 记者:范献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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