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时间:2016-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611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

第二条  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

第三条  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

第四条  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

第五条  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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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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