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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沪检察机关举行“信息社会与检察工作”研讨会
 
    日期:2011年08月01日
 
 
    7月27日下午,上海市检察官协会、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信息社会与检察工作研讨会在沪召开。上海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理论界专家、检察实务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如何做好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检察工作的实践意义、理论价值工作探索、机制完善等专题进行了研讨。上海市检察院柳小秋副检察长出席研讨会。 同时,东方网对本次研讨会进行全程视频直播,“静安检察”新浪微博进行了文字直播。

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社会给检察工作的执法环境带来新的变化和要求,检察机关如何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态势,理性研判和积极回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成为当天研讨会的热点。研讨期间大家认为,日益透明的信息化社会下,群众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需要把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变事先单向的宣告式检务公开为双向的互动型检务公开。同时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让公平正义以社会“看得见”“可感受”的方式得以实现。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昌平等多名检察实务人员介绍了面对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上海检察机关在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提出了提出构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信息化的途径与方式,检察工作信息化的制度和平台。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积极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检察息诉和解、认罪案件控辩协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方式,提高矛盾化解的实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街道、乡、镇设立派驻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通过检察开放日,庭审直播、网络微博等形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知道、了解、认可检察工作。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新浪网、东方网以“静安检察”开院、科和干警个人三个层面的“微博”,探索构建与公众互动新平台;在江宁、曹家渡街道设立社区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设立案件管理科,实现在信息化条件下变执法过程为服务过程;开展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创新举措,在公开透明条件下回应群众利益诉求。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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