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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设立第二个社区检察室
 
    日期:2011年07月18日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在已有江宁街道社区检察室的基础上,在曹家渡街道继续开展设立社区检察室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

分管检察长先后与曹家渡街道、公安派出所领导商谈,确定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社区检察室。该检察室采用每周派员至办公点等形式,承担辖区内的各项检察工作职能。检察室承担监督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街道社区矫正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检察室干警已至曹家渡派出所,对今年的执法情况和工作台账进行了解和检查,通过近距离的定期检查,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室已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受理居民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点,每周派员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并加强检察工作与社区平安联创工作对接,促进检力下沉。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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