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这视频剪辑课,点开软件拖拖拽拽就会,包能剪出爆款!”
“直接对接平台,给你流量扶持!别人发视频没人看,你发出去就上热门!”
“现在报名送素材大礼包!学不会?每日保底收益、三天回本、月入过万都不是问题!”
这些听起来无比美好的 “易上手、变现快、包退款”,实则全是精心设计的诱饵。所谓的视频课程内容粗糙敷衍,承诺的免费推流、一对一指导、赠送剪辑工具也全是空头支票。
“这个犯罪团伙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打着合法市场交易的幌子,用‘正规售卖课程’的假象掩盖非法占有的真实目的,让被害人以为自己只是在跟一家正常经营的机构打交道。”日前,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阮晓宇在办理一起以售卖视频剪辑课程为幌子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向记者揭示了这种新型诈骗手法。
而在这些直播卖课的套路背后,还藏着不少为虎作伥的 “工具人”—— 他们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却仍通过申请商户二维码等方式,帮助转移诈骗所得赃款。
一条视频广告
两千多元学费打水漂
2024年7月31日,小陈像往常一样刷短视频。一条宣传短视频剪辑培训的广告突然闯入视线——视频里承诺,学会课程就能获得保底收益,轻松赚钱。
面对如此诱人的“致富捷径”,小陈心动了,立刻与视频发布者私聊,随后添加了对方推荐的“老师”微信。随后,这位“老师”开启了疯狂的“洗脑”模式,不断向小陈强调课程效果极佳,承诺“第二天就能赚钱”、“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在密集的“洗脑”攻势下,小陈一时冲动,扫码支付了两千余元,收款方显示为“某某百货商行”,可当小陈点开课程,却发现内容空洞无物。等他想联系“老师”询问时,才发现自己早已被拉黑删除。意识到被骗的小陈赶紧报警。事实上,像小陈这样的受害者还有不少。
2024年6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根据收款账户顺藤摸瓜,发现用于收取赃款的二维码与文某某有关联。2024年9月13日,侦查人员将文某某抓获。
为牟利
他甘当诈骗“帮凶”
2025年3月18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据文某某交代,因自己没有工作,手头拮据,在四处寻找赚钱机会时,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贾某某。贾某某直言不讳,称自己在直播平台卖课,需要企业收款码接收学员费用,还承诺只要文某某帮其获取商户号收款,并拉人推课,就能按商户号流水的5%抽成。为了这笔“好处费”,文某某利用其家人身份信息办理了商户收款二维码。
此后,这两个二维码不断收到“课程费”转账,单笔金额大多在2900余元左右。文某某每晚将款项提现到银行卡,第二天再按照贾某某的指示,通过支付宝扫码或直接转账,将钱款转至指定账户。文某某坦言自己看过课程视频,内容夸张,他知道这些课程根本没用,是骗人的。经查证,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间,文某某为牟利,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收款码给贾某某(另案处理)用于接收、转移被害人因被电信网络诈骗而交付的钱款。经查,文某某参与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6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文某某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5月30日,静安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文某某提起公诉。
2025年7月9日,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识破诈骗陷阱,远离“帮凶”风险
警惕虚假宣传,拒绝“躺赚”诱惑:诈骗分子常常在社交平台发布极具诱惑性的广告,诸如“短视频剪辑培训保底收益”“学课程月入过万”等。他们用夸张的言辞和虚假案例,编织出“轻松赚钱”的美梦,吸引急于获利的人上钩。请记住:技能提升没有捷径,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任何宣称“短期学习就能轻松获取高额补贴或报酬”的网络广告,大家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在做出付款决定前,务必多方查证,避免成为诈骗的下一个目标。
远离“工具人”陷阱:在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中,随意出借、出租银行卡,出租、出售微信等即时通讯账号……这些看似简单的行为,都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参与者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等。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务必守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和支付账户,对一切“借码”“借卡”“借身份”的请求坚决说“不”!
文字 | 阮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