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三分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会,徐燕平检察长发表动员讲话,朱云斌副检察长宣布分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谈信友副检察长宣布新的内设机构筹备负责人及部门人员名单,高孝义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分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进入“施工期”。
根据上级批复的改革方案,分院设置8个业务部门和3个行政部门,共11个部门。其中,既有刑检、民行、业务管理等属于检察机关“标配”的部门,也有体现跨行政区划检察特色的知识产权、金融检察部门,还有根据检察工作职责拓展新设立负责公益诉讼的部门。另外,设置的三个司法行政部门也更能体现管理扁平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