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上海铁检院提起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中华鲟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所造成的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上海铁检院在办理本案时多次走访价格认证机构,就中华鲟的整体价值进行咨询沟通。还前往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及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就中华鲟的情况进行走访调研,明确中华鲟具有重要的自然价值。
中华鲟属硬骨鱼类鲟形目,鲟类最早出现于距今2亿3千万年前的早三叠世,一直延续至今,可谓活化石,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水中大熊猫”之称,具有很高的科研、药用和观赏价值。
检察机关对侵权人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损害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本起刑附民公益诉讼,一方面是让被告人承担侵权责任,警示其他渔民。另一方面也是为保护生态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增添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