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要案发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对徐鹏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2023年10月09日       字号:


日前,原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徐鹏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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