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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一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时间:2012年09月12日

  

日前,我院受理了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投资部保险资产投资室原经理夏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夏某于20102月至20111月,在负责某资产管理公司多个股票投资组合买卖过程中,根据事前掌握的股票交易信息,使用其控制的3个不同户名的证券账户,先于或与其管理的股票投资组合同时买卖“海欣股份”、“中海集运”等11个股票,成交数量达705万余股,非法获利960余万元。侦查机关认定夏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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