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结合办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国企管理以及对部分高管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该公司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就我院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从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改工作:一是完善并实施“三重一大”议事原则,推进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规范决策,加强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运用ERP电脑软件系统强化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与控制,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二是开展吴建文案件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我院领导及承办人为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经营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防范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强化重点管理环节的制度流程建设,组织纪委、审计部、财务部、市场部、投资发展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和新亚药业建立健全在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药品总代销、资产运作与股权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日前,该公司将整改情况函复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