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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制定八项措施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部署,我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八项措施》,努力推动分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深化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导。院党组每年专门听取一次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整体工作思路和阶段性重点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格局。二是强调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检察理论研究主体作用。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研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鼓励和支持干警加强对检察工作中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三是重视发挥分院在检察理论研究中的承上启下作用。要加强对辖区院办案中突出问题、一类问题的分析研究,对具有普遍性的同类问题,可以会同辖区院共同开展理论研究,增进上下联动合力。四是促进理论研究与教育培训融合互动。要加强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化整合内外部师资力量,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理论层次,培育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五是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纳入全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也要纳入本部门对干警的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营造重视理论研究的氛围。《措施》还就充分发挥研究室牵头、督导、协调作用、深化“检校合作”、加强经费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