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1999年12月迁入现址办公。同时宣布成立的还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新成立的两个分院是在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基础上,以“撤一建二”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与由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撤一建二”形式建立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相对应。
二分院的案件管辖区域为上海市北片九个区:黄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嘉定区、青浦区和崇明区。
主要职能:
1.受理属本院管辖的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决定是否批准或决定逮捕。
2.受理属本院管辖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3.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4.对属本院管辖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5.对属本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
6.对属本院管辖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7.对属本院管辖的看守所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的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9.答复辖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个案请示。
10.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事项。
各部门职能介绍
第一检察部:负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一部)
检察官名单:崔晓丽、许靖、肖亮、薛飞、陈新民、林倩、周晓华、邢菲菲、张莲凤、崔皓、盛婧、陈艳、朱雯雯、孙丽娟
第二检察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类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二部)
检察官名单:戴子平、杨丽、李红妹、冯志宇、宋亭亭、李名达、蒋玉婷、杜佩丽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除外)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三部)
检察官名单:王建平、多丽华、周廉洁、白江、秦炯天、金杰、许莉莉、万春艳、杨晶晶、赵靓婧、金懿、段辉
第四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联系电话:56621010转四部)
检察官名单:张申杰、王健、孙慧芳、杨新民、王俊、刘方圆
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由其管辖的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由其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五部)
检察官名单:束婷、胡巧绒、王懿、杨冰、宋伟清、谢婉婷、夏明霞、戴忱
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由其管辖的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由其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六部)
检察官名单:邵蕾、吴晓东、冯娉娉
第七检察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的监管、案件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考评,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联系电话:56621010转七部)
检察官名单:杨志国、杜民霞、郭宝合、石勇、杨丽平、黄爱华、方巍、王俊捷、李菲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职能。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联系电话:56621010转研究室)
检察官名单:李小文、王延祥、黄翀、梅屹松
办公室:负责院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值班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等。(联系电话:56621010转办公室)
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及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辅助文员管理工作。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表彰奖励工作等。 (联系电话:56621010转政治部)
检务督察部:负责对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参与对有关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开展司法办案监督、检察官惩戒工作等。(联系电话:56621010转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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