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合作单位及其派驻人员保密安全管理规定,检务保障部采取多重措施,强化物业、信息化建设运维、安保等外聘人员保密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严守“凡用必审、先审后用、严格把关、确保安全”原则。对合作单位及外聘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审核,签订保密协议书、保密承诺书并填写《上海市检察机关外聘人员上岗审查表》,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开展经常性保密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外聘人员保密意识,守住保密红线。二是强化外聘人员进出办公区域等安全管理。佩戴统一制发的出入证,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停留、拍照、摄影、录音,严禁擅自进入保密要害部位,不得擅自使用检察网和政务网计算机。三是规范外聘人员离岗离职审核管理。外聘人员离岗离职应向合作单位提交申请,并报我院备案。我院会同合作单位进行核查,开展保密提醒谈话、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督促合作单位落实脱密期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