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我院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提起的司法救助申请召开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主持,市人大代表赵镇岭、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洁、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超受邀担任听证员,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杨丽平、司法救助申请人吕某某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杨丽平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对该案审查核实情况、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依据进行了阐释。申请人吕某某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和理由。听证员听取案件介绍并向申请人提问,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不公开评议讨论。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重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适用依据正确和证据合法,申请人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拟给予的救助金额适当,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申请人吕某某在最后陈述中对检察机关和听证员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
陈思群检察长强调,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现实需求。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工作要求,既要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诉求,又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既离不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也离不开各方面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要坚持以透明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将公开听证作为司法救助的常态化机制,真正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实现案结事了,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