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公开
|
检察动态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您所在位置:
权威发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李朝坤决定逮捕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中国船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朝坤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朝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李朝坤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下一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周军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