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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宗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宗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宗斌利用担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党委书记,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拆迁平地、行政许可、资金结算、人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