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静安区院健全四项机制深化检务公开
 
    日期:2011年10月18日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刑事申诉案件、民行抗诉案件办案制度,确保检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汇报通报机制。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检察工作,向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静安检察情况》,赠阅《检察日报》,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三是建立听证答询机制。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参加,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和答复,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实行服务承诺制等多种形式,健全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营造浓厚的检务公开氛围和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