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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严守遵纪守法底线
 
    日期:2011年10月18日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海市政法委关于严肃查处政法工作人员参与“黄、赌、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纪行为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性、危险性。通过在院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酒令内容,向干警发送安全行车提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安全行车教育,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二是严格车辆管理和使用。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守车辆使用审批、管理制度,严格用车规定,加强对专、兼职驾驶员的集中教育,提高车辆管理的实效性。三是开展专项督察。对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坚持“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教育”。重点检查规范行车、安全行车、车况车貌、使用登记、私自出车、按时停放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防止车辆事故发生,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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