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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涉嫌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时间:2015年08月21日

  今天(8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贿罪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依法提起公诉。今年4月28日,姜燮富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5月12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经审查,1997年至2008年,姜燮富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委书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党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7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