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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的誓言——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杨丽平 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曹小航


    40多岁的杨丽平看上去是一个贤妻良母,沉静、朴实的她不善言辞,但同事们说起她,却几乎人人翘起大拇指:“她学习上进,工作踏实,乐于助人,是一个默默奉献的共产党员!”


  杨丽平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审案件检察处办理的是疑难复杂案件,主要对法院已判决的由被告人上诉或区检察院拟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以决定是否抗诉予以纠正。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夕,犯罪嫌疑人黄雨、黄明春等人为讨回“赌债”,带着两个自制的炸弹,从安徽老家跑到上海,在闹市中心某宾馆地下车库里,埋下一枚炸弹准备对“债务人”的轿车进行引爆,被巡逻民警发现当场擒获。一审法院判处黄雨犯有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6年。区检察院认为,法院认定黄雨爆炸罪为犯罪预备、认定黄明春系从犯有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拟提出抗诉。杨丽平收到案件后,到看守所审讯两名罪犯,翻阅了所有案卷材料。她认为,上海警方成功地避免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爆炸案件,是治安措施得当的结果。罪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犯罪结果,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且该犯曾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释放不满五年期间又故意犯罪,系累犯,是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的犯罪。因此,在梳理了两名罪犯合谋爆炸、制造炸弹和制造犯罪条件等事实后,建议对法院认定黄雨系犯罪预备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的判决提起抗诉。此案上报本院检委会讨论,杨丽平详细地汇报了一审期间辩护、控诉和审理三方的情况,指出法律适用不当导致量刑畸轻的原因,是检、法两家对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理解有分歧。后该案经抗诉,杨丽平出席二审法庭,指出罪犯黄雨携带爆炸物进入人口稠密的市中心,在奥运会举办前夕预谋报复,放置自制的炸弹准备引爆足以对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危险,应该构成犯罪未遂。黄雨系累犯,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性质恶劣,应当从重处罚。由于事先充分准备了法庭预案,针对两名罪犯和辩护人的意见,她有的放矢,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作了改判,对黄雨依法从重判处。


  作为一个检察官,无论在本职岗位上还是其他场合,杨丽平都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持一个执法者的本色。


  去年9月30日,杨丽平和同事穿着“平安志愿者”橘红色的制服,在某公交站点执勤时,发现有一名妇女携带孩子向过路群众散发大量的“申冤信”,为犯罪的丈夫极力辩解、开脱。正值“世博会”举办期间,杨丽平耐心听取她的申辩,和声细语地劝导她向司法机关申诉,并制止她在公共场合散发损害政府形象的传单,以避免越来越多的群众围观和议论。见劝解无效,她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又协助警察进行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最终劝散了围观的群众,该妇女也被安全带至派出所。


  对此,杨丽平平静地说:“这些都是我的本职工作,是我应该做的。”但是,杨丽平不仅有执法者的浩然之气,更有检察官的人文情怀。


  某寄养园两名女护工,对一名争吵不休的智障人员无可奈何,一气之下把他捆绑,并用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未料造成对方窒息死亡,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但提出量刑过重,上诉要求从轻判处。被害人家属已经要求寄养园和被告人经济赔偿40多万。杨丽平没有简单地了结案件,而是去寄养园走访。她想问清楚,寄养园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件?现在他们怎样对待这个事件?走进了位于普陀区一幢居民区底楼的寄养园,看到几十名智障人员和残疾人员在那里安静地生活,服务人员为他们洗脸、擦身、喂饭,殷勤周到地服务,杨丽平被深深地震撼了。寄养园园长拄着双拐出现在简陋的办公室,他说,这家民办的寄养园难以支撑下去,因为收费低廉、残疾人员和智障人员太多、服务人员难以招募和缺乏政府的经济支撑等原因,他早就想关门大吉,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意外的结局。杨丽平对园长十几年来苦心孤诣操持的福利事业十分感动,得知许多社会人士包括智障人员的家长经常给予资助,杨丽平给予了他工作上的肯定,表示支持寄养园的工作——它为许多困难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给许多残疾人员带来了安宁的生活,是一件阳光的事业,是一种慈善的奉献。同时,她也中肯地指出寄养园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缺乏对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应该进行整改。园长表示记取教训,力求为不幸的人群创造一个祥和、安乐的生活场所。随后,杨丽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开展了对残疾人员养护工作的专题调研,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完成了《本市智力类重残无业人员养护工作亟待完善规范》的调研报告,为执法办案工作交出了一份理性的答案。


  这两年,杨丽平先后承办各类上诉抗诉、请示复核等案件100多件,在处室考评中经常名列前茅,办案质量无可挑剔。谁能想到,她于2000年9月才从部队转业,来检察院工作不过11年。她刻苦钻研,闯过了司法考试和检察员任职考试等难关,顺利应对身份的转换和岗位的挑战,勇挑重担,公正执法,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无声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