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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薛某诈骗4.78余亿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2008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薛某以其在国外有投资团队,可以提供投资理财渠道,投资理财回报率高为诱饵,采取以后款归还前款方式,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94余亿元,并将所骗钱款用于购买房产、车辆、个人消费等。截至案发,尚未归还上述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78余亿元。我院经审查,对被告薛某以诈骗罪向二中院提起公诉。日前,二中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