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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目标要求,突出一体化建设中的分院职能作用,抓政治引领、监督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融入中心大局,当好高质量发展“护航者”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结合市委、市院决策部署,在深化、内化、细化上下功夫,研究分院贯彻落实举措。

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最高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突发案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检察机关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规定(试行)》要求,请示报告重大敏感案件,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谋划统筹创新工作方法,对标上级决策部署,制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忠诚履职等全院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6个,推动“施工图”高质量转化为“实景画”。组织及协助市院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区院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政治督察,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开展主题教育

把主题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淬炼,纵贯始终抓好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开展“1+3+X”每周述学、读书班、中心组学习及专家辅导、实践教学、专题党课等55次。

全面深入抓好调查研究,围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方面确定调研选题20个,以组团式、沉浸式、督查式等方式,深入一线基层覆盖调研点位50余个,推动7项调研成果转化为破难题、解新题的制度举措。

动真碰硬抓好检视整改,梳理5个方面问题清单,确定1个专项整治项目,形成14项整改措施,成立整改整治工作小组,推动“明码销账”、整改“销号”,积极开展制度“立改废留”,以25项建章立制抓源促本。

做好第一、二批主题教育有序衔接,坚持做好同题共答、下题上答、联动整改。

3.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办理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坚决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在办理重大恶性案件中,把握办案的“时、度、效”,确保“三个效果”统一。进一步提高重大复杂案件出庭公诉质量,在案件庭审中,把握事实证据、紧扣争议焦点,切实做到逻辑清晰、指控有力、精准回应。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备案审查案件16件,对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及时跟进指导。

结合办案加强调研分析,针对网购管制刀具、电子支付风险、化工企业污染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第六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动态排摸可能影响稳定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预案,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应对处置,加强新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动态跟踪,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舆情应对有力、处置得当。

4.做实区域发展一体化检察保障

夯实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建设,走访调研苏州、嘉兴市院及相关基层院,形成《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协作调研报告》,会签《“上海苏州同城”检察协作座谈会纪要》。

加强区域理论实务研讨,会同绍兴、南京等地检察机关举办“聚焦案例培树提升办案质量——长三角一体化视野下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解读”,与三分院、黄浦区院、虹口区院共同承办“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发展”研讨会,推动黄浦区院与南京雨花台区院、虹口区院与绍兴柯桥区院签署党建共建协议,通过合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发展。

强化区域检察协作指导,统筹“青吴嘉”“嘉昆太”、北长江口等区域特色检察协作平台,推动辖区院形成长三角示范区检察一体化研究中心、“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品牌等协同机制和实务协作。开展跨域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联合制发纠违、检察建议监督意见7份,指导“青吴嘉”“嘉昆太”社矫监督平台建设,规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开展跨域生态环境保护,会同“青吴嘉”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一体化案例,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诉源治理。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针对辖区实践问题,协助市院起草《长三角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工作办法》,明确社会调查启动、监督考察等具体流程标准,提升合规协作质效。

5.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经济犯罪案件21件30人、起诉20件54人,涉案金额116亿元,追赃挽损近6000万元。妥善办理项某某洗钱案、未兑付金额81.2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点领域案件。依法处理一批涉国企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案,向国有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协助市院出台《上海市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指引》,助力行业健康发展。办理的上海某公司、吴某某非法经营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优秀案例。

深化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运作,编写银行保险类犯罪白皮书,围绕骗取贷款案件法律适用、航班延误险法律规制等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实务研讨,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等机构沟通协作,协力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

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办理涉民企民事检察案件206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普法讲堂、网络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26次。

落实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要求,围绕经营许可、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案件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拓展安全生产等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对全市快递外卖平台骑手补能安全线索开展调查,同步推进换电设施消防安全,有效延伸法治化营商环境公益保护触角。

6.履行护民生办实事本职要求

有序推进最高检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和五年以上重复信访案件清理专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密切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与行政机关及社区属地工作联动。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2268件,7日内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均为100%。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多元解纷机制,促成15起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罢访,12起民事申诉案件达成和解,5起案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办理的胡某某刑事申诉监督改判案获评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

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基层调解组织、公益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开展听证40件次,优化上门听证适用方式和范围,推动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及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实行内部“双排查”、上下“双联动”,与区院、区妇联签订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实施意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救助金25.8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6件6人。在办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中,对在沪打工期间患白血病的当事人同步开展和解与救助,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办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双保护”。在一起子女户口申报行政检察监督案中,聚焦受教育权利保护,在化解争议的同时确保未成年人不因户口申报问题导致失学,该案例获评全市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法治副校长带头走进大中小学校,为7000余名青少年上好法治课。

二、深耕主责主业,当好高质效监督“担当者”

1.固强刑事检察监督基本盘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70件119人、起诉74件109人。办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案件20件。受理二审刑事抗诉案件22件46人,审查后上诉抗支持抗诉14件,撤抗3件,法院改判10件。审监抗提出抗诉11件,二中院指令区院再审11件16人。

根据最高检《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极端恶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开展北片辖区恶性案件专题分析,将办案效果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持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制定《关于做好职务犯罪大要案办案工作的若干规定》,受理审查起诉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上海展览中心原总裁孙小明、中国邮政上海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来芳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办理的沈某某、郑某某贪污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冯卫华违法所得没收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第三届“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优秀案(事)例。

加强检察侦查办案,完善线索管理、研判和核查机制,组建覆盖辖区院的专业化办案团队,立案侦办一徇私枉法案。加强刑事检察监督,针对久侦未决的多起诈骗“挂案”开展侦查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撤销案件、排查同类问题。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抗诉工作为核心,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认罪认罚从宽、诉判不一案件等,了解掌握普遍性问题,动态排摸监督线索,履行审前主导责任,发挥反向审视作用,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2.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

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514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提请市院抗诉33件,法院再审审结8件,改变原裁判8件,再审改变率100%。制发审判违法、民事执行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总结完善“一案五必查”工作法,针对案件可抗性、审判人员违法线索、调处和解可能、社会治理线索及类案监督价值,进行全程、立体、多元审查,提高监督成效。对一区法院对区院再审检察建议不予受理的涉套路贷民事虚假调解案,接续监督提出抗诉获改判,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办理的一保障公民居住权案件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在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中,制发涉水污染检察建议,同步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例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及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

以类案监督方式强化民事执行监督,针对部分执行案件中,基层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不及时、卷宗材料缺失执行文书及超期执行等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动提升执行活动规范性。加大审违监督力度,就法院未严格落实公民代理诉讼告知制度、民事裁定书表述错误等问题,制发审违监督检察建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3.找准行政检察监督发力点

受理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01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制发审判违法、行政执行、行政违法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

切实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抗诉一起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行政案件,对法院未参加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参与裁判、合议庭组成人员变更后未告知当事人等问题予以监督纠正。就文书超期送达、动迁特殊困难补助审核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流程规范和机制完善。对一行政强制监督案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最高检2022年度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增强矛盾化解意识,将化解争议贯穿监督全过程,11件案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办理一起涉征地拆迁领域行政争议案中,溯源矛盾纠纷源头,凝聚多方办案合力,充分发挥检调作用,成功促成45件关联缠访缠诉一揽子解决。

4.突出公益诉讼检察规范化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件,立案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

深耕传统法定领域“责任田”,依法办理了某公司非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案、某咖啡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督促维护医保领域安全案、普陀区某地块长期未开发导致国家利益受损案等案件11件,实现生态环资、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四大法定领域案件全覆盖。

依法拓展案件领域“新天地”,围绕上海超大城市治理要求,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城市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实践探索。就怠于履行对电信企业监管职责案强化协同治理,助推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就督促更新桥梁助航标志案与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推动本市跨江跨海桥梁助航标志全面更新改造,切实消除通航安全隐患。

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对非法收集、存储个人信息并向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治屏障。聚焦“标准之诉”“制度之诉”,推动出台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与三中院签订《关于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市消保委签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合作协议》,探索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努力打造公益保护“上海模式”。

5.增加理论研究和案例工作显示度

举办“奋远专家讲堂”暨检委会业务学习(扩大)会,覆盖辖区院共享著名法学专家张明楷、龙宗智专题讲座等优质培训资源。抓好专题调研,院领导承担的《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研究》《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公正司法的实现路径》《“影子银行”所涉非法金融活动种类及刑事责任研究》课题,分获2023年上海市检察机关重大、重点课题立项及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立项。《低龄未成年人核准追诉问题研究》《检察机关办理新类型、争议性案件请示、报告工作机制研究》等两项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顺利结项。编发《调研选编》等内刊48期,文章公开发表及获奖72篇。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切实发挥案例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提升和指导作用,加强整体统筹和系统谋划,开展案例工作专题调研,对最高检年度指导性案例工作计划和各业务厅案例工作要点进行梳理汇编,供各部门培育案例参考。每两月对部门案例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及时解决问题、打通堵点。开展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撰写专题培训,邀请北京、南京等地指导性案例承办单位和撰写人以现场或远程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案例解读,提高部门案例意识和撰写水平。全年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6件案例入选市级典型案例。

三、坚持四个效应,当好一体化建设“践行者”

1.依托专项工作及分析研判提升辖区业务质效

扎实推进“忠诚履职、强化担当,走在前、开新局”专项活动,制定本院落实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围绕“固底板、补短板、拉长板、树样板”,制定“关键少数院”质效培优、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审判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创新工作等12个小专项,切实解决实践中困扰分院、区院法律监督工作的难点弱项问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联动所辖区院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通过分院对面上工作的把控,加强对辖区业务工作态势分析,共同查找堵点难点痛点,研究破解难题的有效措施。针对存疑不捕畸高、久诉未判等阶段性影响业务质效的突出问题,以开展专项检查方式,及时纠正偏差、强化监督。

进一步做实“反向审视”,梳理2021-2022年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情况,通过对原案进行审查分析,查找辖区院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管理,评查案件531件,综合运用常规抽查、跨流程评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等形式,确保把问题找出来,把根源分析透,把风险消除掉。

以关联业务为切入点,围绕不捕不诉、抗诉、上诉改判及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巡回检察、公益诉讼等上下联动紧密的监督业务,在资源配置、精力分配、办案节奏、监督重点和政策分析等方面给予前瞻指引,促进质效整体提升。

2.依托个案类案指导促进适法标准统一

围绕案件指导、线索移送、接续监督等方面,当好工作起承转合“助推器”,持续巩固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进一步完善对下业务指导机制,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3项办案指导工作规则,制定《辖区院派员列席二分院检委会工作办法》,起草《加强对辖区院刑事检察业务指导的若干意见》,搭建经验交流、疑难解答、案例发布“三个平台”,开展备案审查、个案指导、答复区院口头请示案件、参与案件协调、办理书面请示案件900余件次。

就辖区院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捕后引导侦查等各环节加强指导,形成合力确保办案效果。针对“涉车牌”诈骗系列民事虚假诉讼500余件线索,助推三级院研判会商,及时跟进业务指导,派员赴辖区院开展相关专案办理,确保监督质效最大化。

强化个案指导结果运用,加强对辖区内司法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在解决自首认定、网络开设赌场法律适用、新型毒品案件处置和量刑、非烟草味电子烟刑法规制等疑难、共性问题上主动作为,促进消除认识分歧、统一执法标准。

3.依托内部机制完善推动横向一体化建设

积极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完善内部监督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机制,制定《内设部门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的工作规定》。

制定刑事检察部门落实业务质效评价指标责任分工和协同推进方案,对刑事检察业务指标实行分管检察长、业务部门“归口管理”,对涉及各刑事检察条线的业务指标,确定主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协同统筹部署、精准有效推进和对下有效指导。

进一步健全涉全局、全院工作的整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业务部门与综合行政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管理体系,更好服务保障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赋能检察工作,当好数字检察战略“施工者”

1.统筹把握整体工作谋划

瞄准数字检察“新赛道”,以我院被确定为首批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为契机,搭建数字检察工作组织框架和运行模式,充分发挥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研判重点任务和标准要求,定期调度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高效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选优配强人员力量,挑选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熟悉数字检察领域的8名业务骨干,组成院数字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

分两步走推动理念提升和模型构建,赴市大数据中心、嘉兴市院、阿里巴巴、商汤科技公司等开展调研,围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学习取经,组织开展“手把手教建模”等培训活动,进一步养成数字检察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不断丰富数字检察工作路径方法,结合分院数据要素特点,探索以数字检察辅助司法办案、优化检务管理、助力司法为民、促进诉源治理。

2.蓄力突破提升实战实效

始终聚焦法律监督质效根本,围绕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堵点,结合办案实际,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开展,将应用场景和模型成果导入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推动解决共性问题。逐步放大成果效能,通过总结、提炼、展示、推广,提升数字检察工作的普及度和成果显示度。与青浦区院联合开发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一件事”项目,获全市检察机关全流程在线办案应用场景创意类项目一等奖。开发“涉黄涉赌”类犯罪立案与撤案监督模型,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起,制定《关于加强治安类犯罪法律监督模型协作应用的指引》,带动辖区治安支队共同推动模型实质化运行。有效运用审判监督模型行贿案件罚金刑适用错误和贪污、受贿案件罚金刑适用错误模块,筛查发现相关监督线索4条,提出抗诉1件,上报市院核查3件。召开所辖区院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就辖区内10个自行研发并取得较好成效的监督模型进行展示汇报和经验分享。密切与市保险同业公会沟通协作,就加强保险领域公共数据开发共享达成合作意向,依托信息互通为保险诈骗案件模型提供数据源。

五、聚焦自身建设,当好高素能队伍“锻造者”

1.政治建检筑牢思想根基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作为重要途径,举办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交流,赴兄弟检察院、同济大学等见学考察,组织党支部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足迹”活动,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各部门责任制分工落实情况述职,强化意识形态齐抓共管合力。

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量化指标》,将业务质效、党建工作作为支部和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落实市院《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意见》,细化制定本院20条措施,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事例展示评选,从导向、机制、载体、素能等方面,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一体推进。切实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耕“检察蓝精灵”党建品牌,完成破难题、促发展项目17项,办实事、解民忧项目9项。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综合运用重点跟踪了解、政治表现评估、正负面测评等方式,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不断提高干部“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能力。

2.从严治检夯实一岗双责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方面18项任务,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巡视“回头看”等从严治党工作,通过扣紧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有效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监督执纪、廉政审核等职能作用,对选拔任用、职级调整、评奖评优等开展廉政审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注重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防止“小恙”变“大患”。常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做好重要节点督促提醒,抓实保密、值班、考勤等工作日常监督,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镜、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格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定期开展执行情况分析、通报、督察,编印“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树牢有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人才强检打造过硬队伍

打造分院人才雁阵格局,切实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作用,一体推进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着力推进“奋远英才”培养计划,进行中期评估展示,打造助力成长项目,压茬推进人才领军梯队建设。认真开展公务员招录,赴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宣讲,把好“进口”提升高层次人才比例。

围绕法律监督核心能力,依托奋远系列培训品牌,举办调研写作、群众工作、中层干部管理素能三大主题班,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活动80余次,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能。

加强业务竞赛备赛,以赛促学、全面提升,2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4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获得十佳公诉人、新人奖,6名干警在全市条线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获评全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上海检察业务专家。

加强青年干部锻炼培养,选派6名干警赴最高检、市人大、农场院、控申接待岗位挂职,1名干警援疆交流,一体推进政治历练、岗位锻炼、专业训练和实践磨练。强化人才带动效应,加强干部互派、专案锻炼和办案团队建设,优化人才上下互通、融合互动格局。

4.考核优检引领担当作为

贯彻落实市院对分院工作整体评价的目标要求,结合分院职能配置和检察履职实际,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部门考核工作办法、检察官业务能力评审办法等措施规定,大力弘扬争先创优。

抓实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有序开展年度领导班子考核、部门考核、干警平时考核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突出质效导向,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绩效奖金、员额管理挂钩,通过奖优罚劣激励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抓实综合保障,当好中心工作“服务者”

1.参谋辅政和综合协调上水平

完善运用已有方案池,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持续改进督查方式、丰富督查内涵,推动“挂账”整改和“靶向治疗”。

提升以文辅政水平,起草各类综合性文稿40余篇,编发呈阅件、检察工作情况、简讯、主题教育专刊等信息刊物120期,获上级录用和领导批示肯定。

做优检察宣传工作,围绕主题教育、标兵能手、优秀案事例等策划专栏及专题推送,发布办理大要案、重点工作等稿件80余篇,制作电视新闻专题视频7部、广播访谈节目2期,宣传视频3部,发布“两微一端”信息860余条。

提升政务保障水平,推进机关公文处理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安全检查,全面织牢保密安全“保护网”。

2.检务保障和后勤警务强规范

加强检务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制定预算资产、膳食服务、公车管理、视听技术等管理办法,细化服务标准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有序推进办公场所改造、电瓶车棚改建、电梯维护保养、机关绿化优化等工作,全力打造在线服务保障综合平台,实现会务保障、服务用车、视频会议、网络运维、餐饮服务等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为检察业务工作和本院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着眼检察业务用警需求,送达法律文书、案卷2267件,移送赃证物品35件,看管犯罪嫌疑人、看护当事人、被害人及亲属、证人498人次,协助远程提审162人次,参与公开听证及群访闹访安保维稳工作4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