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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9年02月04日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市院党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分院承上启下作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思想引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上党课、专题辅导报告会、双周政治学习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吃透精神实质,掌握立场观点方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进博会主旨演讲和视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对标对表中找准工作定位,积极融入和服务上海改革发展大局。

2.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深刻领会高检院党组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等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和践行“转隶就是转机”“以办案为中心”“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凝心聚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3.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紧贴上海改革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向基层问需问计。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先后走访街道社区、民营企业及公安、法院、基层院等单位143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0条。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职责分工,统筹研究、分类施策,加大谋划推进和解决落实力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同志牵头的“立足检察职能服务街道社区法治需求”大调研经验材料被市委政法委转发。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聚焦“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等市委重大部署,全力服务保障进博会,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促进平安城市建设。

1.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0件200人,审查后批准(决定)逮捕73件158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65件678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6件192人,改变管辖142件453人。

2.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拥护、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检察与监察调查衔接协作机制、提前介入调查机制、重大案件专案办理机制,有效保证案件质量。注重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向监察委移送线索3件,2件已被立案调查。

3.不断完善重特大案件办理机制。在司法办案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符合业务规律和分院实际的办案机制保障。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加大敏感疑难、群体性、涉众型案件介入力度,引导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努力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总结梳理类案办理机制,结合我院历年办理的打击“套路贷”精品案件,规范辖区证据标准,协助市院健全类案指导和协办机制,不断提升重大敏感案件办理质效。严格执行重大案件请示报告、专案专办、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内部业务管理和监督制约。

4.依法妥善处理信访矛盾。完善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构建“六位一体”的涉检涉诉信访办案模式。严格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各项稳控措施,切实防止因检察环节处理不当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全年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1106件,妥善处置涉众型集体访52批2801人(次)。

5.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全年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9件。侦监处针对公证行业不规范现象,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市院作出批示,市院检委会通报予以肯定。未检处以办理遗弃类刑事案件为抓手,探索开展对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推动《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出台,相关工作经验得到高检院、市院肯定。

三、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促进严格司法规范执法

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关于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的决策和部署,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探索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努力把法律监督职责做强、做实、做优。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全年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2件维持原决定,2件正在办理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多被告、多环节、多步骤案件的审查力度,通过查漏补缺、上下关联等方法,深挖监督线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捕10件45人;对不符合延长羁押条件的,依法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14件16人。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加大审判监督力度,通过办理抗诉案件、制发检察公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途径,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全面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和标准,以证据审查和分析说理为核心,提升抗诉案件质量。二审处共受理刑事抗诉案件42件68人(上诉抗14件34人,再审抗28件34人)。对区院提出的上诉抗,我院支抗6件11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二中院提出抗诉17件31人,提请市院抗诉3件5人。抗诉案件中,法院已审结31件62人,改判或指令再审23件35人,改判率达到73.3%。审查刑事上诉案件1221件2381人,建议二审法院改判17件21人均被采纳。公诉处向市高院提出抗诉1件1人,该案正在办理中。

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履行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职责,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97件,提出不同意减刑、假释意见17份均被采纳,出庭履行监督职责46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审查22件,审查后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7件,被采纳6件。认真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检察,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针对检察中发现的公安、法院违法违规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监所检察建议书》1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

4.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22件,国家赔偿案1件,国家赔偿复议案2件,较好地发挥了刑事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作用。会同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聘请7名律师担任我院公益律师,有效发挥律师参加释法劝导、引导申诉作用。

四、加大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确保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发展

准确把握新时代民行检察工作新要求,在破解民行检察发展难题上聚焦发力,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为契机,拓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稳步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全面夯实民事行政检察根基。

1.全面履行民行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构建和完善民行监督格局,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实效。全年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603件,受理区院提请抗诉案件20件,审查后提出抗诉或提请市院抗诉52件,法院再审审结22件,改变原裁判19件,改变率为86%,同比上升50%。同步做好不支持抗诉案件的服判息诉和矛盾化解工作,促成2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完善虚假诉讼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与辖区院和本院刑检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刑民工作联络和案源线索移送平台。继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全年共发现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5件,涉案金额达3千万余元。其中,移送区院20件,区院审查后向我院提请抗诉,我院向二中院提出抗诉19件;我院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此类监督案件占提抗、抗诉总数40%。积极推动民事执行监督、违法民事调解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等多元化监督联动机制,向基层院移送监督线索2件。

2.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重点谋划、重点部署,设立专门办案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院党组定期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方案。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和案件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不断开拓办案思维,打开工作局面。加强民行、二审、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强化内部协作,形成民行部门主导、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全院“一盘棋”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共识,加强与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辖区院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全年共立案审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对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向三中院提起公益诉讼。

五、完善办案联动质量保障机制,强化分院承上启下枢纽作用

依托市院党组交办的“进一步完善分院与辖区院办案质量联动保障机制”重点课题,强化上下级院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加强和改进分院对辖区院的业务指导,提高上下级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度,发挥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

1.理顺上下级院办案工作机制。聚焦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走访辖区各基层院了解办案需求,优化“上捕下诉、下捕上诉”案件办案模式,规范提办、交办、参办、协办等办案流程,进一步理顺分院与辖区院的业务指导关系。党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先后研究制定了分院和辖区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3项办案工作规则。

2.强化检察官分片个案指导优势。依托检察官分片指导制度,完善侦监、二审、公诉、未检等部门重大敏感案件对口指导和快速反应机制,统一辖区执法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年对辖区院开展各类个案指导54件(次),办理指定管辖等书面请示案件950件,答复区院口头请示案件及参与案件协调87件(次),同步审查辖区院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49件69人。

3.探索类案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模式。强化个案指导结果运用,加强对辖区内司法办案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综合分析,积极构建集“探究变化规律”“发现办案问题”“完善改进措施”等功能为一体的研判机制,在统一辖区执法标准、消除认识分歧、解决实际问题上主动作为,为上级院了解掌握情况、牵头协调处置提供参考和依据。

4.打造司法办案信息共享工作平台。依托分院办案资源优势,以业务工作指引、指导性案例汇编、新媒体工作群等方式,牵头打造辖区司法办案交流指导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民行处、公诉处、侦监处通过在内网开设业务交流专栏、组建辖区工作微信群,强化分院与辖区院办案经验、审案思考等工作交流。二审处选择首例案件、新类型案件、重特大有影响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不断完善《刑事业务交流月报》等办案指导材料,为辖区院办案提供参考,得到普遍欢迎。

5.发挥分院人才带教培养辐射效应。不断加强本院与辖区院之间业务骨干上下交流,积极探索干部挂职锻炼、轮岗带教、研修深造、实务培训等交流合作。与崇明、虹口、杨浦等院建立检察人员双向学习交流机制,依托分院专案办理资源带教基层院干部13名,先后安排宝山、崇明等院4名干部到公诉处、二审处、民行处挂职锻炼。通过人才资源共享、教育资源互通,为分院、辖区院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突出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等改革任务的谋划和推进,积极推进改革“精装修”,努力实现检察职能集约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管理科学高效。

1.深化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按照市委、市院要求,进一步做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检察官等级首评及按期晋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程序晋升56名检察官等级,完成33名三级高级检察官的审核备案报备工作,对52名检察官助理和14名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序列套改。

2.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具有分院特点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相关做法在全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依托统一应用系统,自主开发“检察业务绩效考核”软件,实现了考核与统一软件办案数据无缝衔接。推进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公诉、二审等部门围绕权力清单、办案组织、分案规则等,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了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3.推进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从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分院职能和办案实际,检察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聚焦内设机构改革、办案组织设置、捕诉一体等重点任务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积极向市院建言献策,在高检院领导调研座谈会上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了改革方案的优化和完善。

4.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探索适合分院办案实际的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检委会定期听取检察业务工作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强化业务决策和宏观指导职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评查案件258件,流程监控案件769件,提高内部监督质效。稳步推进业务类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目前已修订完成5项。结合部门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内部业务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5.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捕诉衔接、检法联席会议、个案协调会商等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本院《金融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规定》,完成《重大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课题,从健全法律制度、规范侦查取证、强化公诉审查、简化普通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民行检察监督案件23件,对一未成年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提起抗诉。积极配合市院开展派驻提篮桥监狱、强制医疗所检察室职能划转等工作,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着眼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一年来,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二审处被授予上海市“工人先锋号”,院团总支被评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公诉处青年团队荣获2017年度“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侦监处、公诉处打击“套路贷”团队、陈苹同志在首届上海检察风云人物(团队)评选中,被评为检察风云人物(团队),许靖同志获检察风云人物提名。全院及部门获集体表彰8次,获市级以上个人表彰27人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好党组在分院检察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组政治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中央大政方针、市委重大部署,开展集体政治学习23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深入研究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加强思路谋划,围绕年初研究确定的7大类25项党组重点工作项目,不断强化督办、深化落实,努力提升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发展的本领。突出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抓好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抓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对6名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察,强化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后备梯队建设。督促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部门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协助党组管好队伍、抓好工作。

2.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围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建党97周年、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筑牢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定期开展队伍状况分析,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改革热点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强化干警素能建设。突出抓好干警核心素能实务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修改后刑诉法、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推进“检答网”应用。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和分院检察工作实际,围绕相关岗位核心业务素能要求,组织开展“捕诉一体”“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拓展等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能。制定青年干警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方式和课程设置,通过组织“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新担当”主题研讨会、举办“奋远会客厅”法律主题沙龙、邀请检察业务专家授课等活动,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先后组织开展健步走、春节联欢会、迎新年文体活动等,陶冶干警情操,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4.狠抓全面从严治检深刻汲取陈旭、叶青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教训,认真开展“两个从严”自查自纠与问题整改,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市院对分院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四责协同”。结合违法违纪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法纪观念,增强“红线”“底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全院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防范和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检察生态。

八、加强基础保障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支撑

围绕司法办案中心任务,做实做细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夯实工作发展基础,为司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编发各类情况信息刊物91期,被上级机关采用和领导批示51篇(次)。加强检察宣传力度,强化“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04篇,播出专题片9部,检察信息1580条。认真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1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和公信力。

2.加强法律政策研究。聚焦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全年共编发各类调研刊物30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38篇次,获奖13篇次。由陈思群同志任组长的《检察机关办案模式研究》调研课题,被列为高检院2018年度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侦诉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一文荣获2017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优秀成果二等奖。

3.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院“检工网”“206”系统建设应用,深化“云视频远程办案”系统,探索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为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完成本院“检委会无纸化议案议事系统”“驻四所检察室监控联网”“数据分析展示平台”等3个信息化专项建设,推动了信息化建设运用。

4.加强后勤和警务保障。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协调做好自侦转隶后办公用房规划整修。继续做好经费保障、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和楼宇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适应自侦转隶后司法警察岗位职责调整,依法履行文书送达、参与办案、执勤维稳等工作职责,突出保障专案办理,配合公诉部门做好留置与逮捕措施衔接等工作,为司法办案提供了有力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