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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市院党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实现新提升”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迎接和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进一步强化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辖区院提请逮捕案件119件266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08件2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6件58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9件218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涉枪涉毒、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21件72人,起诉93件133人,依法办理了胡汉礼等人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朱晓东故意杀人案,蔡丹华等犯罪团伙“套路贷”案件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扰乱证券管理秩序等重大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件25人,提起公诉24件63人,依法妥善办理了“中晋系”公司徐勤等人集资诈骗案、滕用雄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适时介入案件侦查25件114人,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特别是在办理“套路贷”系列案件中,侦监、公诉等部门及时派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加强疑难争议问题研讨会商,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规格,促进了对该类犯罪的有效打击和综合整治;高度重视抓好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办理,针对全国首例生产、销售冒用IPPC标识案件,牵头法院、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共同研商法律适用、数额认定等问题,明确侦查方向和证据标准;加强对办案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专办、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果。

3.依法妥善处理信访矛盾。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种信访矛盾,扎实做好涉检信访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1229件。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信访矛盾动态排查,细化和完善工作预案,从严从细抓好信访维稳措施落实。依法处置涉众型金融犯罪集体访,接待和妥善处置“中晋系”“互利网”等案件集体访29批1335人(次)。工作中,注重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强化部门配合,增进上下协同,加强风险预测研判,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防止了因检察环节处理不当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发生。与辖区院积极配合,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取得较好效果。我院再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立足司法办案,注重发现经济运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17份,延伸和扩大办案效果,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未检处结合辖区内遗弃类案件办理情况,牵头相关区院多次走访市儿童福利院、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等单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推动被遗弃儿童监护权转移,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紧紧围绕高检院、市院关于自侦查案“力度不减、质量不降、节奏不变”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抓好反贪反渎查案工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反贪反渎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1.严肃查办重大职务犯罪。全年受理贪污贿赂犯罪线索1件1人,立案侦查2件2人。密切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的工作协同,加大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审查和庭审指控力度,组成专案组同步介入市院立案侦查的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等专案办理,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中纪委专案办理,相关工作得到肯定。

2.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党组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反贪反渎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院领导、政治部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转隶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正确认识改革、积极拥护改革、坚定支持改革,较好地保证了队伍思想稳定,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改革关口体现了应有的政治担当。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效果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完善分院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2件2人,经审查不立案理由成立2件2人,同步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工作。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捕10件27人;加强追捕追诉工作,对符合起诉条件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1件1人,我院追诉的特大毒品犯罪漏犯一审被判处死缓;准确把握延长羁押期限条件,对不符合延长羁押条件的,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8件8人。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和监督,全年共受理刑事抗诉案件26件45人,审查后向市高院提出抗诉2件2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二中院提出抗诉7件12人,提请市院抗诉2件3人;对区院提出抗诉案件支抗10件21人。法院已审结24件34人,改判6件6人,指令再审5件5人。审查刑事上诉案件并出庭履行职务1550件2885人,我院建议二审法院改判23件27人均被采纳。严格把握抗诉条件,以证据审查和分析说理为核心,着力提升抗诉案件质量。

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与监狱、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做好服刑人员师新芳破坏监管秩序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该案系本市首例罪犯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案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审查11件,审查后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及《监所检察建议书》13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其中我院派驻提篮桥监狱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挂牌成立派驻市第四看守所检察室,完善检察室软硬件建设,实现了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全覆盖。

4.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699件,同比上升22.6%;受理区院提抗案件18件,审查后提出抗诉或提请市院抗诉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审结15件,改变原裁判5件,改变率为33.3%。积极做好不支持抗诉案件的息诉疏导和矛盾化解,促成2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加大对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探索构建民刑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案源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所辖区院的工作联动,深挖案源线索,加强跟踪指导,增进监督合力。

5.加强刑事申诉复查工作。重视发挥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职能,依法保障申诉人合法权利。围绕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阻碍等案件审查办理,规范法律文书,注重经验积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两高一部”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探索具有分院特点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四、发挥分院承上启下作用,积极促进辖区院统一规范司法

充分发挥分院承上启下作用,加强与市院、辖区院的沟通协调,强化对辖区院的案件指导,促进辖区院统一规范司法。

1.加大个案指导力度。侦监、二审、未检、民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辖区院的沟通联系,坚持定期走访与座谈交流相结合、个案指导与类案指导相结合、案例指导和意见指导相结合,主动跨前一步,加强对辖区院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的跟踪指导和案件会商,及时帮助辖区院解决司法办案难题,提高法律监督合力和工作实效。全年共受理基层院个案请示1014件1515次,指导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件2次,确保案件质量和监督效果。加强对辖区院办理自侦案件的监督指导,全年共受理辖区院报捕职务犯罪案件48件57人,审查后依法决定不捕4件4人;同步审查辖区院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70件,发现罚金刑适用错误或判决书刑法条文表述不当等问题9件,均通过区院建议区法院再审或自纠。

2.完善案件指导工作机制。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对口沟通、协调和指导工作机制。整合分院公诉、二审、未检及辖区院相关部门刑事案件信息资源优势,选择首例案件、新类型案件、重大有影响案件和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编发业务工作指引、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牵头打造司法办案交流指导平台;积极探索请示案件远程视频办理模式,拓展辖区院特别是郊区院疑难案件请示汇报途径,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各类请示案件15件,开展业务研讨4次。

五、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改革工作各项部署,保持改革定力和韧劲,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1.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紧扣司法责任制改革难点,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检察官绩效考核课题组,深入研究符合分院实际的检察官司法办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课题成果转化,建立完善本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检察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考核制度,初步形成了横纵结合、动态合理、体现级差的检察官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了检察官办案积极性。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全面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推进案件流程监控,探索案管数据开发利用,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甄别”,健全检察权运行的监管制约机制。成立金融检察处,推进金融检察专业化办案机制建设。

2.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二中院召开第二次专题检法联席会议,就完善庭前会议和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职能,结合办理“套路贷”等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适时介入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捕诉衔接等工作机制,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夯实案件证据基础;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注重发挥庭前会议作用,积极推动“四类人员”出庭,努力提高公诉人出庭指控水平;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率先实现了与基层院电子卷宗的共享下载,得到律师普遍欢迎。我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3.积极探索重大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重大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年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重大刑事案件15件20人,其中我院办理的丁雪峰故意伤害案系全市分院层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工作中,公诉处结合分院办案实际,就适用范围、量刑建议、庭审程序、法律文书等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完善机制措施,同时积极推动市院与市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为市分院层面完善重大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上海样本。我院办理的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多起案件作为我市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在全国检察机关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等单位专门来我院考察调研相关经验做法。

    4.做好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市院部署,以加强能力建设、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抓好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学习培训规划,组织民行处干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行试点检察机关有益经验,参加高检院和市院专题培训,围绕案源挖掘、调查核实、出庭诉讼、沟通协调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突出提升干部出庭能力和调查核实能力;建立与辖区院民行部门的联络交流机制,与崇明、青浦等多家辖区基层院及时沟通情况,加强相互借鉴和学习交流;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备案制度,对辖区基层院发现或立案审查的案源线索及材料,要求及时报分院备案登记,加强上下联动,积极推进线索排摸、发现、筛选和评估工作。

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基础性、根本性地位来抓,立足分院定位和司法改革要求,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瞻仰“一大”会址、举办“两届全国党代会代表共话传承与畅想”学习交流、分层分批组织干警参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综合运用学、写、谈、讲、测等灵活多样的载体,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引导全院干警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干警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完成基层支部换届改选,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着力抓好院处两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研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党组政治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轮训班及研讨班,努力提升大局意识与领导管理能力。严格落实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明确管理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努力做到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硬”。

3.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陈旭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聚焦坚定“四个意识”、纯洁社会交往等重点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部门负责人、全院干警分别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强化廉政意识、落实廉政责任。通过观看《巡视利剑》等警示教育片、开展“纪律条规宣传教育月”等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典型违纪案例通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各项检察工作纪律,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加强规章制度梳理,新制定和修订院务管理和行政事务类制度规定24项,提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抓关键环节和点问题,强化纪律执行的动态监督。

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聚焦司法办案、司法改革对干警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制定《2017-2021年人才培养规划》,实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和“专业人才库”制度,搭建“青年检察论坛”“法律口才演训组”和“青工支委沙龙”平台,形成了“1+2+3”人才培养体系,先后组织相关活动10期,受到干警的普遍欢迎。制定《检察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有序推进检察官业务研修工作。以全市开展“三优一能”评选为抓手,加强与辖区院工作联动,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适应分院地位和办案要求的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全年共有7个集体、22名干部受到上级表彰,其中,4名干警获评上海市第五届检察业务专家,5名干警获评为全市“三优一能”人才。

5.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清明节、“七一”建党节等节日缅怀革命先烈、祭扫革命烈士纪念碑活动,激励爱国精神和事业情怀。组织干警参加第三届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展、市高院和市院直属机关团委“法检演说会”,展现检察干警良好风貌。邀请干警参加上海检察机关“检察风采杯”乒乓球赛、静安区第一届运动会羽毛球赛、“女性形象设计与礼仪修养”专题讲座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诉处被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我院被评为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七、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保障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

围绕司法办案中心任务,做实做细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夯实工作发展基础,为司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检察改革、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检察工作特色亮点,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全年共编发各类情况信息刊物70期,被上级机关采用57篇(次)。加强检察宣传力度,紧扣检察特点和分院特色,开展本院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专题报道,全年共刊发各类稿件98篇,播出专题片17部。强化“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掌握网络宣传主动权,发布信息1122条。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举办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2.加强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聚焦司法办案、司法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建立具有分院特点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电信诈骗犯罪、虚假诉讼犯罪打击整治等课题,深入开展检察调研和理论研究,发挥检察智库作用,为我院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全年编发各类调研刊物44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40篇,获奖4篇。我院承担的市检察官协会重点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诉讼制度研究》获一等奖。

3.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积极协助“206”工程开发应用;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率先将“人脸识别”技术与信访接待工作相结合,提高接待处置来访的针对性;积极推进远程办案,通过引入“视频云”技术,实现远程视听交互、证据展示、全程录像一体化,得到办案部门欢迎;开展“法律文书智能分析”“检察数据分析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可行性研究,为深化检察数据分析利用做好准备。

4.加强后勤和警务保障工作。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人财物统管,加强经费保障,抓好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和楼宇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认真执行传唤、看管、押解等任务,全力保障自侦、刑检部门办案;严格做好信访接待场所和司法办案区执勤维稳工作,维护办案场所安全有序;及时准确送达诉讼案卷、法律文书和赃证物品,为司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