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检察报告
2016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7年02月01日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市院党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上海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加大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经济金融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辖区院提请逮捕案件122件246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114件2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件48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1件203人。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毒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批捕21件69人,起诉89件136人。突出打击经济金融领域重大涉众型犯罪和新类型犯罪,对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批捕21件36人,起诉19件62人。

2.注重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坚持以办案质量为生命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和案件会商。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43件150人,加强引导取证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健全捕诉衔接、跟踪回访制度,对于存在重大争议案件、附条件逮捕案件、存疑不捕案件,加强案件后续处理情况跟踪和信息收集,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健全与法院的沟通配合机制,及时通报办案情况,加强重要案件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专办、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院处领导靠前指挥,加强对办案的管理、指导和督促,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3.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围绕G20峰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节点,加强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有效防止在我院检察环节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249件,均依法作了妥善处理。工作中,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加强窗口接待,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答复工作;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制定风险防范工作预案。加强信访窗口建设,控申处被评为“上海市信访系统文明信访室”。

4.积极延伸扩大办案效果。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一类问题,延伸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如,针对办理一合同诈骗案中发现的国企管理上的漏洞,通过共同召开座谈会、专题授课等,促进完善管理,受到企业欢迎。

二、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与纪检监察机关紧密配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查办重大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了新突破。

1.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全年受理贪污贿赂犯罪线索2件2人,初查1件1人,立案侦查2件2人。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2件3人,初查终结1件2人,立案侦查1件2人。

2.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方式。坚持精细化初查,高度重视在办案件线索的基础信息收集与研判,加大初查阶段证据收集力度;依托与市纪委的查案工作协作配合平台,深化个案线索协作机制,同步开展初查初核,提高线索成案率;成立侦查信息化研究小组,赴部分区院开展调研,建立完善侦查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坚持“一案一总结”,围绕办案的侦查思路、侦查方法等,加强经验总结和评议,进一步提升了反贪反渎部门的侦查办案能力。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1.加强侦查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件1人,经审查不立案理由成立,认真做好对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加强对立案监督案件的跟踪,我院持续3年监督跟踪的金某某等人骗取贷款案经法院审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取得良好监督效果。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捕7件27人;追诉1件3人;对不符合延长羁押条件的,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件10人。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抗诉为重点,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按照上诉程序向市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件2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二中院提出抗诉3件3人;对区县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审查后支抗8件15人,法院已审结11件18人,改判8件10人,改判率为72.7%。审查刑事上诉案件并出庭履行职务1342件2417人,建议二审法院改判24件47人,均被采纳。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努力找准抗点,扩大监督效果。办理的黄某某受贿案和黄某、邵某某受贿案等2起抗诉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的同步监督,全年共审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各类案件材料906份, 提出不同意减刑、假释意见22份,出庭履行监督职责57件。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对负有履行财产刑义务的服刑罪犯加强教育,督促履行财产刑。办结的一监督法院执行罪犯财产刑案件入围“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评选”。围绕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加强调研分析,健全制度机制,促进了工作规范开展。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针对监所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公函》10份、《监所检察建议书》17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4.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570件,抗诉或提请市院抗诉3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再审审结17件,改变原裁判7件,改变率为41.2%。努力挖掘可抗案源,加强证据审核,严格法律适用,较好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强化三级院工作联动,对有可抗价值的案件及时向市院请示汇报,强化对基层院的办案指导,进一步增进了工作合力。对不稳定因素提前排摸,积极做好不支监案件的息诉疏导和矛盾化解,稳妥处置了一批共60余件行政诉讼申诉案件。

5.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监督。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积极适应受案范围扩大提出的新要求,加强与二中院少年庭、辖区院未检部门的工作联动,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的办理,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未检处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6.加强刑事申诉复查工作。全年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件,办理刑事赔偿复议案件1件。重视发挥办案的反向审视功能,从中发现刑事诉讼环节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依法提出纠正和建议,促进严格规范执法。探索履行新增职能,办理了刑诉法修改后首例控告司法机关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结合办案,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促进息诉罢访,深化办案效果。

7.加强对辖区院的个案指导。积极配合市院加强对辖区院的业务指导,全年共办理书面请示案件852件1238人,口头请示案件34件50人,较好地促进了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强化对辖区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受理职务犯罪报捕案件49件58人,决定不捕3件3人;同步审查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119件;组织人民监督员对区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监督评议13件。侦监、二审、未检、民行等部门经常到辖区院了解情况,加强案件研商,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了案件指导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稳妥有序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和市院工作部署,按照市院确定的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30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改革举措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1.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一是完善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研究制定过渡期员额使用规划,扎实做好年度检察官遴选入额等工作,以能力和实绩为导向,选拔优秀检察干部通过遴选进入检察官员额;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以奖勤罚懒为导向,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的综合评估;三是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措施,制定我院检察人员工作考核指导意见,督促各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岗位说明书》及考核办法,形成了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基本框架;四是扎实做好薪酬制度改革,制订我院绩效考核奖分配实施方案,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动态,确保了薪酬落地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管理和监督。一是结合承担的高检院重点课题《错案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研究》,制定我院《错案司法责任评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开展错案司法责任评鉴工作;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129件,针对笔录和法律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涉案物品处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案管处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督促及时改进,提高规范办案水平;三是加强办案流程监控,注重利用信息化平台,做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探索对案件管理数据的利用,开展统一办案系统数据应用研究工作,研发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开发活动”中获评三等奖。

3.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及时补正瑕疵证据,确保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证据质量;二是加强和改进出庭公诉工作,围绕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健全庭前会议等工作机制,提高了公诉人当庭指控犯罪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三是转变公诉案件审查模式,更加重视发挥实物证据、鉴定意见等专门技术性证据的作用,推动形成以客观证据为中心的案件审查方式;四是在深入调研、多次磋商的基础上,与二中院会签了检法联席会议纪要,就庭前会议、证人出庭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4.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一是推进案件和法律文书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案件信息2989件、法律文书108份,信息公开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听庭评议15次,以检察改革、刑事执行监督、侦查监督等为主题,举办3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提升了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三是完善检察宣传工作格局,加快“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开通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实现了检察宣传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线上与线下的交互联动。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准确把握“五个过硬”的队伍建设总要求,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强检、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检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和形式,在局域网开辟“两学一做”专栏,及时刊发重要文件、情况动态、辅导资料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院领导为全院干警上党课、邀请专家来院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支部学习讨论、组织主题征文活动等措施,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4个支部和28名同志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评比中获表彰。

2.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干部大会,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层层传导。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情况登记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统筹谋划队伍发展,研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三年规划,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深化全员培训,探索“三类人员”分类分层培训机制,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以“三优一能”竞赛评比等为契机,通过专家授课、模拟考试、案例汇报等形式,加强岗位练兵,提升干警业务素能。紧贴办案需求,举办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充实提升干警专业化办案素能。抓好先进典型培育,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良好氛围。我院共有9个集体和37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其中,1名干警获市“五一”劳动奖章,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1名干警获评“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4.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活动周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砺剑图强”图片展、举办电影活动周、观看话剧《邹碧华》等,激发干警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开展“迎新年”系列体育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在全市检察机关羽毛球赛、市民运动会广播操比赛中屡获佳绩。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通过举办心理学知识讲座、八段锦培训班,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寻访红色起点”活动及青年联谊活动等,增强了队伍凝聚力。

六、加强业务基础建设,提升检务综合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司法办案的中心任务,推进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有效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

1.认真做好检察情况信息和调研等工作。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深入挖掘全院检察工作特色亮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共编发各类情况信息刊物63期,被上级机关采用、领导批示28篇(次);深入开展检察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重视研究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共编发各类调研刊物15期,被各类报刊转载发表31篇(次),调研成果获高检院、市院等上级表彰奖励15次,1篇论文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三等奖。

2.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远程提讯”项目建设,实现了对市第二看守所专用审讯室的远程提讯功能;将我院接访、提讯、听证等“远程”功能合并于一室,实现了多功能和一体化;加快推进“两房”建设,已形成初步设计方案。

3.提升后勤和警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细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落实改革与保障办案“两不误”。坚持以保障执法办案安全为目标,严格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及时、准确送达诉讼案卷和法律文书,移送赃证物品,为信访接待场所和司法办案区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