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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工作总结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2020年,在市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个一流”目标,跟进更新司法检察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分院职责使命,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作用,坚定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指导检察实践,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就重大部署、重要工作等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院请示报告11次。

2.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将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标对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将班子研讨、集中培训、讲座报告、网上党课、“老”“青”交流、个人自学等相结合,努力把学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把全会精神和部署融入检察履职,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提供有力保障。

3.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对标党的诞生地标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学深悟透抓实做好“结合”文章。深刻把握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紧扣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督查落实。党组成员及支部书记围绕“颂党恩、守初心、担使命”主题上党课,举办多场专题报告会和主题唱诵会,开设检察史图文展厅线上展区,引导干警从“四史”中汲取力量,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担当的思想根基。

4.配合做好常规巡视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方针和有关要求,支持配合高检院巡视组做好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视问题及原因,全面接受巡视监督。坚持把巡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全面上水平的有利契机,深入自查对党中央、高检院、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全面提升分院检察工作水平。

5.持续加强党组班子建设

严格落实党组政治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党组政治学习20余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双周政治学习22次。着力提升党组政治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制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具体实施办法,研究部署重大事项30余次。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党组重点督办项目30项,抓好工作思路谋划。加强党组对办案、改革等工作的全面领导,经常性听取部门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办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推进检察改革等重要工作事项,确保上级部署在分院有效贯彻落实。

 

二、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履职尽责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疫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检察职能履行,确保防疫、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完善特殊时期专案及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如针对防疫要求制定“11•18”组织卖淫、淫秽表演专案审查方案,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相关做法获市院领导批示肯定。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建立涉疫案件集中专门办理、对口“云指导”模式,依法办理了潘某某等人以销售口罩为由骗取钱财、以消毒水冒充治疗新冠特效药的合同诈骗、虚假广告案,办理全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务上诉案,指导区院办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类非法经营案。顺利完成看守所封闭防疫期间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受到市院领导重视。调整“12309”检察服务模式,畅通疫情期间群众诉求渠道,探索异地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履行联防联控责任,16名干警参与道口、火车站等一线防疫,广大干警积极捐款捐物,64名干警加入“魔都检青观”平台参与涉疫法律咨询,以实际行动为打赢上海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2.落实落细服务国家战略相关举措

根据市院“服务保障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工作方案”“服务保障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化细化分院的具体举措,努力把检察保障延伸到开放最前沿和关键处。贯彻落实《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聚焦辖区内青嘉吴、北长江口、崇明国际生态岛等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重点区域建设,打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强化案件办理和跨区域协作,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着力抓好“保企业”,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清理等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涉企法律监督案件办理,受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61件,对3件案件提请市院抗诉。在办理一企业厂房租赁合同纠纷监督案中发现涉营商环境相关问题,指导区院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完善工业区管理和制度升级。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发展状况及司法服务需求,深入走访调研,加强检企互动,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涉企法律问题云咨询、法律知识云课堂,通过“量身定制”检察产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六清”行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办理全国扫黑办和“两高一部”挂牌督办的“6•14”赵富强等38人涉黑专案。推进“打伞破网”,办理卢焱、任湧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强对区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步把关,指导相关案件近300件,针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关键节点,运用电子阅卷、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手段共同研究、协同推进。受理涉黑涉恶二审案件15件68人。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和办案模式,深化对专项斗争的规律把握,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反馈与会商协调机制、疑难复杂案件“总-分-总”办案模式等,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4.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审查批捕金融犯罪案件22件39人,起诉25件95人,涉案金额500余亿元。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内幕交易、洗钱等犯罪,依法妥善办理了“4•07”重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高检院督办的“4•18”职务侵占专案等一批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加强对金融领域新类型犯罪的分析研判,办理了全国首例打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软件研发案、全市首例保理公司债权融资领域特大保险诈骗案、涉台证券期货咨询领域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提出全国首例对涉证券领域犯罪从业人员适用“从业禁止”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工作,通过督促公安机关扣押查封涉案资产、认真查证群众反映的财产线索、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退赃等方式,累计追赃挽损3450万元;加强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风险排摸,“一案一策”制定维稳预案,妥善处置案件集访17起1120人次。创立上海市检察机关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作,构建集办案研究、人才培养和犯罪预防三位一体的银行保险金融检察研究新格局。

5.立足职能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经济运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及指导区院制发检察建议3件,就涉案养老院接管遇阻、违规向服刑人员发放养老金、司法工作人员职业安全保障等问题,及时向市院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助力完善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367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4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国家赔偿复议案件2件,全力做好全国“两会”、第三届进博会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控工作,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检察长接访和阅信接待制度,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99%。注重发挥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积极作用,探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结合办案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对2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4件82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件。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扩大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覆盖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法治观念养成,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2次。

三、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6人,提起公诉106件241人,依法办理了李某等人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10·24”造成5死7伤的危害公共安全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办理职务犯罪上诉案件5件5人,同步审查辖区院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33件40人。加强线索管理和核查力度,不断优化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案流程和办案方式,对12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调查研判,对某派出所原民警季某某徇私枉法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依法不捕19人,依法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3件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受理各类刑事抗诉案件49件80人,审查后支持抗诉、提出抗诉或提请市院抗诉44件7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受理刑事执法监督线索33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77次,制发《检察公函》9份。

2.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470件,提出抗诉或提请市院抗诉52件,法院再审审结43件,改变原裁判36件,改变率84%。在做好全面监督的同时,加强典型示范案件办理和类案深化研究,建立“一案五必查”审查机制,提升监督办案质效。针对民事检察受案分布“倒三角”问题,探索建立资源整合、上下联动办案一体化机制,帮助辖区院打开工作局面。落实“五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涉套路贷、强迫交易、恶意逃债等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格落实 “一案双查”,抗诉和提抗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5件。探索推进司法鉴定领域专项监督,提请抗诉3件。积极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专项评查,抽查法院案件81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息诉服判,审查处理重复来信来访案件228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成功化解父子家事纠纷、房屋继承纠纷等10起矛盾突出缠访案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3.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围绕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房屋征迁安置、违章建筑拆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深挖案件线索,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如在办理市院挂牌督办的全市检察机关首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通过院领导带组办案、行政案件公开听证、三级联动一体化监督、司法救助帮扶解困等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历时10年的房屋拆迁行政争议,地方党委对检察机关工作表示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高检院、市院及多家媒体刊用。积极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在办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整改、规范执法,取得良好效果。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5件,立案21件,新受理线索转立案率84%,制发检察建议或公告4件,提起诉讼2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4项。聚焦民生热点,在办理某网络平台销售境外核辐射区食品案中,会同法院开展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前证据保全;对全市首例违规发放养老金致国有财产流失案提起诉讼,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全市层面长效机制;办理全市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14专案”,围绕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则形成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上述办案工作均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办理长江航道非法采砂案,指导区院办理长江口过驳点污染本市饮用水源地附近水域生态环境案,助推长江生态环境治理和本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根据高检院指示,对高检院立案的某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案开展调查,并抽调两名资深检察官赴高检院协助办案。在办案的同时,突出抓好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院领导带队走访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上海海关等单位,研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行检衔接”机制、协同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智慧借助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

 

四、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凸显分院工作特色亮点

1.优化完善一体化质量保障体系

聚焦办案新情况、新问题,主动走访辖区院了解需求,优化“上捕下诉、下捕上诉”案件办案模式,规范提办、交办、参办、协办等办案流程,进一步理顺分院与辖区院的业务指导关系,切实发挥分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3项办案指导工作规则积极作用,提升二分院辖区整体办案质效。依托分院办案资源优势,选择首例、新类型、有社会影响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以业务工作指引、指导性案例汇编、新媒体工作群等方式,牵头打造辖区司法办案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2.强化个案指导提升办案质效

依托检察官分片指导制度,加强对辖区院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的跟踪指导和案件会商,帮助辖区院解决司法办案难题,提高法律监督合力和工作实效。全年对辖区院开展各类个案指导70余件次,办理书面请示案件728件,答复区院口头请示案件及参与案件协调200余件次。针对罪名定性、证据把握、追赃挽损等问题,对区院办理的黄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张某某等17人盗窃、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进行个案指导,促进提升辖区办案整体质效。

3.加强类案监督推进统一司法标准

强化个案指导结果运用,加强对辖区内司法办案中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构建集“探究变化规律”“发现办案问题”“完善改进措施”等功能于一体的研判机制,为上级院了解掌握情况、牵头协调处置提供参考和依据。如召开三级院刑民交叉领域类案监督专题研讨会,建议市院向市高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适法标准和裁判尺度统一;与法院协调会商凝聚共识,推进辖区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4.强化分院检委会案件指导作用

进一步发挥分院检委会对重大案件办理的决策、指导和监督作用,研究王某某故意伤害请示案、付某等5人诈骗提请市院抗诉案、施某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抗诉案等重大案件6件。抓实检委会案例通报工作,在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统一辖区法律适用、提升整体办案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选择典型性、代表性案件形成检委会通报案例5份,上报市院后取得较好反响。

 

五、更新升级司法理念,改革激活创新发展动力

1.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成立我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深化司法改革工作项目清单,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完善本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办案权限,优化分院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办案80件,列席审委会7次,通过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和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实践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年评查案件235件,流程监控案件712件。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业务态势分析研判,健全内控管理机制,“案-件比”呈逐年下降趋势。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原有分院“两纵两横”绩效考核框架基础上,按照高检院和市院有关要求,研究完善适应分院特点的业绩考评规则,科学评价办案质量和检察官业绩,切实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全面修订业务类规章制度,修订、新订5项,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2.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

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签《关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8个方面健全协作机制,得到市院领导肯定并在全市推广。贯彻执行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公安、法院加强研究会商,突出抓好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我院2起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并列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优秀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第一名,1件案件获评优秀自行补充侦查案(事)例第二名。

3.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工作

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不断扩大公开听证覆盖面,在四大检察领域探索开展公开听证5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人士等共计12人次受邀担任听证员。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提起的司法救助申请,召开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帮助当事人缓解生活困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召开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公开听证会,就一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损害赔偿责任与当事人开展磋商,引导当事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实现了在诉前维护公益最佳状态。

4.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

进一步探索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疑难复杂和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件15人。审查逮捕环节做好犯罪嫌疑人的释法教育工作,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包括量刑证据。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做细做实量刑协商,有效减少犯罪嫌疑人反悔和不必要上诉。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主动做好诉审衔接,已判决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在办理“4•07”重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中,通过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促成1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二审法律监督,做好个案指导、沟通和协调,针对部分检法认识分歧问题探索解决路径、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分院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5.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

切实增强案例意识,抓好典型案例的源头培育,按照精品案例要求办理案件,把握司法标准,规范办案流程,用好提前介入、自行侦查、非法证据排除等手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注重案例审核把关,通过组织业务骨干撰写案例、研究室提出修改意见、听取专家智库意见建议,加强检委会审议把关,确保报送案例质量。我院办理的黄某某等10人诈骗案入选高检院检察机关打击套路贷案例选编,黄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高检院第一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滕某某、林某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入选高检院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1.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抓好党建责任制落实,建立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切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担起党支部建设责任。突出抓好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意识和能力,逐级明确任务,层层传递压力。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打牢党建基础。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修订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周学习”等制度,检察长带头上党课,在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严格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连续第13次参评上海市文明单位夯实基础。在“二分院精神大讨论”的基础上,确立“厚德、尚法、励精、奋远”的院训,积极打造分院检察精神高地。积极参与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干警和集体获得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海上最美家庭等16项荣誉,充分展现了我院干警过硬职业素养和良好精神风貌。关心患病和生活困难干警,做好慰问、帮扶、协调等工作,为干警送去组织温暖。举办迎新健步走、暑期亲子游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丰富文化生活。

2.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工作人员廉洁从检承诺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细落实。深化“两个从严”专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讲评,增强干警“红线”“底线”意识。认真执行《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运用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构建责任闭环。认真进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纪录报告,加强宣传动员、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填报培训、组织专项督察,全年共填报68件。规范检察队伍日常管理,完成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定、修订《开展检察人员政治谈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8项,严格出入境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退休干部管理,成立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健全完善退休干部管理组织架构和配套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落实多项专项督查,筑牢廉洁从检防线。认真传达学习市院《关于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的通报》,梳理67项对照检查内容,做到防患未然、警钟长鸣,相关做法获市院领导批示肯定。

3.加强干部培育与队伍管理

做好年度队伍状况分析,形成年度队伍状况分析报告。进一步完善干部配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年初后备干部推荐基础上,提任中层领导干部10名,科级领导干部6名;严格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提请人大任命检委会委员2名、检察官1名,组织年度检察官遴选工作,开展7名检察官等级和24名干警职级晋升工作;有序开展人员招录,招录公务员、辅助文员、接收军转干部共10人。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制定《关于组织青年干警赴基层院办案锻炼的办法》,先后选派2名青年干警赴基层院、农场院工作,1名干警调任市委政法委,3名干警青研班结业,3名司法行政干部赴业务部门跟班学习。

4.提升人才队伍专业素能

落实我院《2017-2021年人才培养规划》,用好用活“青年检察论坛”等各类平台,全面推行院部领导“上讲台”,开展“授业讲台”、业务讲座等活动16次。围绕《民法典》实施,建立民事资深检察官和青年干警领学小组,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分享系列活动和刑民部门联组学习,提升干警法律适用水平。组织干警参加检察业务讲座、网络培训双休日专题讲座、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等2932人次。统筹开展全院实训练赛活动,依托演讲展示、案例答辩、文书制作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法律适用、证据分析、释法说理、语言表达等核心能力。制定本院专业化办案团队指导意见,组建8支覆盖辖区院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和一体化教育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强分院及辖区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建设。

 

七、加强基础保障建设,提升服务中心工作水平

1.深化理论研究、创新智库建设

全年编发《调研选编》等内刊25期,文章在外发表、获奖28篇。课题《检察办案模式法律问题研究》获2019年度高检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侦查权问题研究》获市检察机关、市检察官协会重点课题成果一等奖,调研文章《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适用》获《中国检察官》期刊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制发专家咨询工作规定,聘任18位专家学者担任我院首批咨询专家,构建新形势下符合分院检察工作发展需求的“外脑”智库。

2.做好参谋辅政、检察宣传和政务保障工作

发挥好智囊智库、以文辅政作用,围绕疫情防控、司法办案、检察改革等重点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40余篇,编发《简讯》《检察工作情况》《呈阅件》等信息刊物145期,同比增长24%,获上级录用122条、领导批示27次,信息采用情况评分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影响力,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办理大要案、重点工作等稿件213篇,制作电视专题片、新闻片16部,更新门户网站信息319条,被高检院、上海检察、青春检影、上海未检等微信公众号录用48条。做好保密宣传教育,严格涉密计算机等设备管理要求,加强对检察工作人员出境涉密管理、保密审查、社交媒体使用规范教育。进一步提高检察事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完成诉讼档案归档结案2278件3212卷,收集整理文书档案687件,通过机要通道收发文件资料2322件,处理纸质机要及信件6659封,清退销毁涉密文件材料7003件。

3.加强智慧检务建设

成立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纵联优势,结合远程提讯、远程会议、远程示证,为疫情期间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功能,完成“刑事三书智能比对分析系统”建设和高辨识度人脸考勤机安装,助推大数据、智能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4.强化后勤和警务保障工作

规范经费、车辆、资产、楼宇管理和餐饮服务,稳步推进“两房”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后勤保障效能。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精细化管理,建立资金使用预先申报、定期动态分析等制度,及时按要求完成预算调整,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连续两年在市财政绩效考核中取得优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营造节约氛围、严格用餐管理,督促全院干警厉行节约粮食、杜绝餐饮浪费。强化警务保障,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集访、闹访、缠访等突发事件,有效保证机关办公秩序和办案检察官的人身安全,确保机关安全无事故,共送达法律文书、案卷2039件,移送赃物26件,看管犯罪嫌疑人、看护被害人等2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