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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网络招聘乱象 检察建议网站把关 时间:2013年02月06日

  日前,被告人严林、鲍林、肖玲、章召等人采用冒用或虚构公司名义的手法,对20余名应聘者实施诈骗行为,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8至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因不服一审判决,严林提出上诉,该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求职心切遇招聘陷阱


  严林是一个90后,从湖南来到上海,面容姣好,身材匀称,能言善辩,仔细看她还有些稚气未脱。刚从大学毕业的她,如同当下大多数毕业生一样,为生存四处奔波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一则职业介绍所的招聘广告,她满怀期望投出了自己的简历。一段时间后,她收到了招聘单位的面试通知,经过面试她成为了该职介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她逐渐发现职介机构会以交纳管理费、证件制作费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各种费用,一些求职者为尽快找到工作也会乖乖交出钱款。“这样来钱岂不很容易”,渐渐地她萌生了自己做老板开一家属于自己的职介所赚大钱的念头。


  2012年初,严林带着东拼西凑来的几万元钱,在本市普陀区的某商务楼内租用了一套办公房,添置了几台计算机、复印机、几部电话机和一些沙发桌椅等办公用品,还通过网络检索到“上海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企业、机构信息,并买来了冒用其名义  的虚假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伪造了虚假的《委托招聘协议》等材料,用以“应付工商局等管理部门的检查”。随后,她又以“上海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需要职工的名义在“百姓网”等日均有20余万人发帖、200余万人访问、月活跃用户数达数千万、月新增信息量超过千万的多个分类信息网站上发布招聘驾驶员、服务员、文员、企业助理等岗位信息,且承诺的工资收入大多比市场价高出近一倍,以此吸引大量求职者纷纷投递简历。在此过程中,她通过招聘面试,结识了外地来沪务工人员鲍林、肖玲、章召等人,经过面试她发现鲍林等人机灵能干、巧舌如簧,可以作为自己的招募人员使用,于是就把他们留用了下来,一家有模有样的“职业介绍所”就这样“应运而生”了。


  严林自称经理,鲍林、肖玲、章召等人充当主管、前台接待人员。与之前严林的招募手法一样,鲍林、肖玲、章召等人也如法炮制地先后在网络上发布招聘信息,经过初步筛选,主要针对学历层次较低、初次择业及涉世未深的求职者,鲍林、肖玲、章召等人会在对方投递简历后的第一时间,很快给求职者打去电话预约面试时间、地点。鲍林、肖玲、章召等人因为同样是通过网络投递简历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严林也承诺给予他们工资和提成,所以一开始他们一直认为自己的工作单位是一家正规的职介机构,但渐渐地他们发现每天来公司应聘的人虽然多,而真正被介绍找到工作的人却极少,组织招聘的最终目的都在于向应聘者收取手续费用。


  小王毕业于上海某大学,通过网络向“上海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递了应聘简历,第二天就接到了公司的回复电话。为谨慎起见,她向家人征询意见,同时还在网上对招聘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存在这家单位后,在父亲的陪同下她参加了职介所的面试。走进职介所的大门,小王和父亲先是遇到一个负责前台接待的女孩,她热情地迎上来询问“有何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又询问应聘哪家公司、什么职位,经过简单的身份信息核对后,就把他们引进了面试等待区,事后她得知该名女孩就叫肖玲。在等待区内,小王父女俩发现招聘面试场所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办公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等候面试过程规范有序,“这家公司看上去不太像假的。”小王如是说。过了一会儿,肖玲对小王说“现在轮到你面试了”。遂在肖玲的引导下,小王走进了面试办公室。一名自称章召的青年男子介绍自己是公司主管同时是本次招聘的“面试官”,小王在被简单地问了几个问题后,就初步拟定被聘用了。之后章召就向她介绍起了工资报酬情况,“文员岗位每月3000元,做五休二,如果愿意做的话,几天后来签《试用期劳动协议书》。”数日后,小王接到电话可以签“劳动协议书”了,于是再一次来到该职介所,在签订协议时被告知要交纳制作IC卡工作证工本费、服装费等共计800元。见小王有些犹豫,章召把小王引荐给了严林,严林借助经理的头衔对小王进行了一番说教。之后,为了能够骗得小王更多的钱款,严林给了小王一张字条,上面写有一个叫钱总的电话和地址,说可以找他具体联系上班事宜。小王按照严林的说法找到钱总,他满脸堆笑地将小王迎进办公室,自称是“上海瀚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工作负责人,表示欢迎小王到公司上班,随即就给小王介绍起了“公司规矩”,诸如不得迟到早退等等,其中突出强调新进人员要向部门领导表示敬意需花500元买一条香烟,这样新进人员就能得到领导更多的关照,入职手续办理起来也会更加方便。小王心想“哪有上班第一天不安排工作,反倒要求员工买香烟孝敬领导的事儿”,于是与其理论,钱总发觉小王丝毫没有掏钱的意愿,就干脆将小王晾在一边,自顾自处理起其它事情,被冷落的小王此时心中隐约觉得可能上当了。遂从钱总处折返回职介所欲取回之前交纳的服装费等费用,但严林称已经为其介绍了工作故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据事后从严林的交代中得知,该“钱总”也是一个冒牌货,是另一个专门诈骗应聘者钱财的团伙成员。使用类似手法,严林、鲍林、肖玲、章召等人,合伙或单独先后骗取了20余名受害人的管理费、工作证制作费等各种费用总计近万元。


  2012年2月下旬,公安部门接到受害人举报,称严林等人开设的公司存在招工诈骗现象,遂案发。


  检察官提示:网站,搭建平台需审慎;应聘者,求职路上需谨慎


  检察官在审查该案中发现,网站运营企业在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和招聘信息交换平台的过程中,对招聘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审查不够严格以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提醒,给犯罪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实施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据此,二分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网站运营企业需实行用户身份分级审查,对招聘信息发布者进行相应的身份验证;完善网页防骗提醒功能,以设置弹出式窗口等明示方式将求职防骗常识告知求职者,以提高求职者的防骗意识;严格履行事后主动审查义务,发现虚假招聘信息或事件后,及时采取删除相关发帖和网页、在招聘首页发布公告和封禁发布该信息的用户账号等措施。检察建议得到网站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并悉数依据建议内容在企业内部进行了整改和完善,对检察机关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


  同时,检察官还指出,当前社会中存在就业难的现象,被害人在求职过程中缺乏防骗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是犯罪分子能够得逞的另一因素,故提示广大求职者,依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求职中遇招工单位要求交纳费用的,需多长一个心眼,谨防受骗上当;求职者要根据自身学历、能力、结合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客观分析、评价、选择自身的择业方向,不要盲目相信一些招聘公告上轻易允诺的高薪、高提成等内容。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机遇永远只会青睐做好充分准备的人。


  (本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