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反贪干警梳理线索,总结汲取经验,找到突破案件的灵感,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从2009年起在全市首创反贪办案日志,要求每位侦查人员就一线索或案件形成一日志,“把线索当孩子一样养大”。2009年至今,静安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查处34件,线索突破成案率达90%。
清晰记录案件走向
在以往的办案实践中,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发现,很多侦查人员办案过程中,不善于记录和总结,习惯于打疲劳战,但成效并不佳。为此,静安区检察院反贪局2009年起要求每一个侦查人员以一线索(案件)一日志的形式,在承办线索、案件时,必须制定初查计划、突破预案、侦查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初查、突破、侦查过程,经过分析、判断、整理后形成完整的办案日志。
办案日志内容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案件初查阶段,要求侦查人员对确定线索的初查计划;案件突破阶段,要求记录突破预案、线索突破情况;案件侦查阶段,要求将开展侦查工作的时间、内容、分析、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协查日志则要求载明协查的时间、内容、效果和体会。
换位思考发现问题
换位思考是推行反贪日志过程中一直被强调的。接到举报信后,要站在举报者的角度设想;初查时,要站在被举报者的角度,他(她)的年龄、身份、环境、经济状况,从哪个环节最容易入手侦查;突破案件后,要站在辩护律师、法官和公众的角度思考,所掌握的证据是否足够严密。
记者翻阅反贪办案日志发现,有侦查员在日志中加入了“第一眼分析”,反映自己收到线索后的第一直接感受。“举报信内容简约,全文仅两句话,提供了可疑的银行账号,但没有涉及具体人员。举报人使用A4纸打印投递地址后自制信封,显示举报人谨慎小心、自我保护意识很强。拟从账户入手,跟踪资金走向;从资金走向带出相关人员。”这就是一位女侦查员在接受一件仅有一封对某广告公司的匿名举报信后,写就的开篇日志——“第一眼分析”。
小线索牵千万大案
曾广泛引起社会关注的上海市某委员会干部徐某受贿案,就是由反贪干警从另一个案件中一个细节里换位思考产生疑问而发现的。当时,徐某的同事在提审中交代,自己在捞取12万元好处费后,分给了徐某4万元。连横向同事的钱都敢拿的人,是否可能拒绝社会上相关企业给予“好处费”?再联想到徐某的身份,全面负责全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发放和验收工作,大权在握。侦查员们立即在反贪日志上注明“徐某受贿嫌疑大,需另重点侦查。”在经过艰苦的反贪查案工作后,干警们发现,徐某果然是条“大鱼”——除受贿近百万元外,还有8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隐瞒境外存款。
坚持不懈觅突破口
由于反贪案件一般侦查周期较长,许多细节容易遗忘。有了反贪办案日志,侦查人员都习惯经常把还没找到突破口的案件日志翻出来看看,前后梳理,寻觅突破口。在某计算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焦某贪污受贿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子公司经理李某贪污案,就是检察官接到举报信后对她进行侦查达5个月之时,在一次日志回顾中发现问题,终于突破的。
经查实,李某将巨额房款分两笔支付,其中一笔按原商铺价的1.1倍汇入公司账目下,填平了原先挪用其他客户资金的漏洞,另一笔157万元的巨款,则直接存进了李某控制的私人账号内。原来,当时焦某因收到对李某的举报,找李谈话,便让其将商铺退给公司。但买房时没花钱的李在卖房时却大赚了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