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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院召开院务会总结三季度工作部署四季度任务
 
    日期:2011年10月18日
 
 
    近日,上海静安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中政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深刻领会《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健全与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衔接制度,定期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检察工作,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积极配合各级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完成政法委督办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报告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认真参与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三是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严格办案纪律,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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