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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牌室变赌场一月下注近4亿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日前,由刘刚、唐明、王恺、郑伟等10余人相互勾结,为谋利在市区开设“百家乐”赌场,组织数十人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一举捣毁,经查证在短短1个多月时间里,该赌场内的参赌资金就达近3.9亿元。该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后,对刘刚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臭味相投”合谋开赌场 

  有着大学文凭的上海男子刘刚今年48岁,曾于2007年因开设赌场被判2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一直无业。之后,他认识了唐明、王恺、“晨光”、“天马”以及一个自称澳门人的“大熊”等人,大都没有正当职业。

  今年1月初,“大熊”约了几人吃饭,让刘刚也一起来。酒过三巡,“大熊”提议:咱们一起合伙开个“现场百家乐”吧,大家入股投资,有熟悉的人就带到场子里来玩,有钱大家一起赚。大家一致同意“开场子”,最终确定:“晨光”占20%,刘刚占15%,“大熊”、唐明、“天马”各占10%,王恺与其他三人占35%。

  分工明确“经营”有模样 

  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工,“天马”负责租场地,地址就选在本市中心区某大楼的二楼,这里原本是唐明参与开设的一家棋牌室,面积大约120㎡。此外,“天马”还负责购买百家乐赌台、赌具以及招聘王容、冯颖、刘冰三人负责为赌客兑换筹码和记账。

  “大熊”介绍郑伟加入赌场,负责监场,管理发牌和换筹码的工作人员,监督每张赌台的发牌、配筹码及兑换筹码不要出错。刘刚招聘王姗、马娇、王虹、董菁四人,负责发牌、配筹码。“晨光”招聘周圆、吴洪两人,负责兑换筹码和记账。王恺则专门负责带客人到赌场赌博。

  2014年1月20日,随着三张赌台的安装到位、工作人员的陆续到岗,一个有模有样的“百家乐赌场”就这样开张了。赌场规定,营业时间是每天19时至次日凌晨5时;赌博方式是参赌人员进入赌场后要先到工作人员处以人民币兑换筹码,然后用筹码押注进行赌博;赌场按押“庄”赢的收取5%的抽头费,以此谋利。

  就这样,刘刚、唐明、王恺等人开始“经营”起了赌场生意,该赌场每晚都有约40人参与聚众赌博,有时刘刚等“股东”也会在自己的场子里试试手气。2014年2月19日,赌场开张满一个月,刘刚等九个“股东”聚在一起核算赌场收益,除去房租、买赌台、发工作人员工资等费用,赌场已有“盈利”。

  一月下注近4亿赌场被端 

  开设赌场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时的得利终将无法逃脱被彻底打击的命运,套用一句古话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年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匿名举报,对该“百家乐赌场”进行检查,现场抓获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刘刚等13人及参赌人员48人,一举端掉了这一从事聚众赌博的窝点。经计算,该赌场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其下注总金额就近3.9亿元。

  今年4月,该案被提请市检察二分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人受理案件后,经过仔细阅卷分析案情、审查证据材料,逐一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对案件事实、审核案件证据,对刘刚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因吴洪到涉案赌场刚满三天,且未获利,故认为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构成犯罪,对其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因公安机关检查当日,“大熊”、“晨光”、“天马”等6名涉案人员没在现场未能予以抓捕,故承办人建议侦查机关继续做好案件追查工作,待查清后再提请批准逮捕。日前,此案已由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